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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海棠区2022年度国有资产
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区资产总额(账面净值)181803.49万元,较上年减少10.13%。负债总额101319.16万元,较上年减少12.06%。净资产80484.32万元,较上年减少7.59%。(详见附件)
(一)资产分布情况
我区行政单位国有资产117652.95万元,占64.71%;事业单位国有资产64150.54万元,占35.29%,其中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社会团体国有资产0.00万元,占0%。
(二)资产构成情况
流动资产64120.32万元,较上年减少32.54%,占资产总额35.27%;固定资产14714.35万元,较上年减少4.16%,占资产总额8.09%;在建工程85460.28万元,较上年减少3.54%,占资产总额47.01%;无形资产629.08万元,较上年减少6.27%,占资产总额0.35%;公共基础设施16984.84万元,占资产总额9.34%。
(三)固定资产构成情况
土地、房屋及构筑物3325.38万元,占固定资产的22.60%(其中,房屋3248.14万元,占固定资产的22.07%);设备10107.60万元,占68.69%(其中,车辆 700.36万元,占4.76%,单价100万(含)以上(不含车辆)设备3584.86万元,占24.36%);图书档案87.08万元,占0.59%;家具、用具、装具1178.56万元,占8.01%。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机制。我区财政局转发了三亚市财政局《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三财〔2021〕41号)和《关于完善和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信息的通知》(三财〔2021〕992号)等文件,督促并指导我区预算单位熟悉资产系统操作流程,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推动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二)夯实资产管理基础。我区财政局开展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迁移以及基础信息修改完善工作,指导我区81家行政事业单位卡片录入并修改规范资产卡片。为进一步强化对部门预算的执行控制,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加强资产配置预算管理,强化资产预算约束,严格要求有配置需求的预算单位在编制年初资产购置预算时,同步编报资产购置计划,年初未列入预算的资产购置,原则上不批复;加大行政事业单位闲置、低效运转的资产调剂整合力度,引导和鼓励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共享共用。根据政府会计准则有关要求,督促单位尽快清理统计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并按照会计制度和规则及时入账,推动已使用在建工程转固。加强资产管理队伍专业能力建设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资产管理水平。
(三)规范资产处置流程。我区财政局严控资产划拨,报废、报损处置,有效降低国有资产损失。2022年全区无偿调拨和报废、报损各类资产价值共12.18万元。其中无偿调拨(划转)10.63万元,占87.28%;报废报损1.55万元,占12.72%;无偿调拨资产严格按照《三亚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有关规定,在不超额配置资产的前提下,遵循勤俭节约、节能环保、经济适用的原则,以存量调控增量,优化资源配置,最大程度激发资产效能,充分利用和调剂共享,推动解决资产重复配置、闲置浪费等问题,切实提高现有资产使用效益。报损、报废等资产处置,交由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回收,环保处理,提高处置收益,促进资源循环利用。
(四)加强资产监督管理。三亚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三亚市国有资产领域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三财﹝2022﹞890号)提到我区存在问题1项,即我区林旺小学出租行为未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已整改完成。针对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程序不规范的问题,我区财政局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对行政事业单位的政策宣传引导,提高各单位的主体责任意识。
三、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单位固定资产的产权权属存在不清或手续不全的情况。撤镇设区时,由于资产管理系统未能如期上线、资产移交手续不完善等原因,造成我区部分单位的资产存在资产系统登记与实际资产不符、资产产权不明确等情况。另外,由于少数房屋建筑物工程完工后,责任单位未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及有关权属证明,存在资产产权登记不及时,资产收益不能在系统中体现等情况。
(二)部分公车的产权手续仍在办理。2017年7月,三亚市公车改革,部分单位的公用车辆从三亚市其它单位无偿调剂解决,但部分公用车辆的产权手续仍在办理中。
(三)国有资产管理人员配置不齐,基础管理不够扎实。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基础管理方面较为薄弱,由于编制限制,各单位均未设立国有资产管理岗位和配置国有资产专门管理人员,大部分单位资产管理工作由政府雇员临时负责,由于政府雇员流动性大,造成资产管理水平不齐,业务能力有待提高。在会计核算、资产清查、权属登记、资产纠纷处理等日常基础管理工作中仍存在不用程度的问题。
(四)部分单位在资产处置过程中存在先处置、后申报的情况,既不利于财政部门监督管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问题。
(五)多数单位普遍存在重资产轻管理情况,资产新购之后,缺乏后续管理,规章制度形同虚设,资产处置、使用等方面法规制度不够完善细化,执行过程中可操作性不强。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加强部门联动,强化监督检查。财政、审计、纪委等部门联合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各单位按时限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及产权登记,做到资产收益应收尽收。财政、发改委等部门联合理清相关单位公车权属使用及管理情况。
(二)加强业务培训,完善管理机制。积极开展业务培训、交流及政策解读,提升资产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参照三亚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三亚市市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三财规〔2023〕1号)文件,拟出台我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并指导我区各预算单位制定本单位内部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三)规范处置管理,做好风险防范。加强对各单位的监督问责,督促各单位严格按照政府程序处置资产,发现问题严肃处理;强化各单位对资产管理的责任意识,严格按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三个层次的责任监管体系,形成各部门、各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格局。
(四)细化管理规程,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进一步加强监管并细化资产处置使用等各个环节,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切实依法依规做好资产管理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