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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三亚市海棠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海棠区林旺农贸市场摊位收费标准及有关事宜的通知
  • 索 引 号:32405461-1/2020-00002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文机关:海棠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0-01-22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20-01-22
  • 主 题 词:农贸市场;
  • 文件状态:
  • 效力说明:

三亚市海棠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海棠区林旺农贸市场摊位收费标准及有关事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0-01-22 16:57:41

海棠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亚市海棠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海棠区林旺农贸市场摊位收费

标准及有关事宜的通知

 

三亚市第五建筑工程公司林旺农贸市场:

报来《关于三亚市林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后摊位价格标准收费申请报告》收悉。根据《海南省物价局关于公布海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琼价综合201877号)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你市场成本测算、历史收费标准及摊位规格,核准市场摊位收费标准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

序号

摊位名称

收费标准

(元·摊)

规格

1

猪肉类

930

1.0米×1.8米

2

牛、羊肉类

930

1.0米×1.8米

3

鲜鱼类

930

1.0米×1.8米

4

海鲜类

930

1.0米×1.8米

5

冷冻品类

930

1.0米×1.8米

6

熟食类

930

1.0米×1.8米

7

鱼干类

930

1.0米×1.8米

8

白条鸡鸭类

930

1.0米×1.8米

9

水果类

930

1.0米×1.8米

10

蔬菜类

850

1.0米×1.8米

11

酸菜类

850

1.0米×1.8米

12

粉条类、豆制品类

850

1.0米×1.8米

注:以上摊位收费标准为最高收费指导价格,市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下浮收取相关费用。

二、收费构成

    以上收费包括摊位租赁费、管理费、卫生费、公共水电费及其他。

三、收费标准使用

    本收费标准实行明码标价公示制度,你市场须接受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海棠分局监制(联系电话:88811086),制作摊位收费标准公示牌,在市场醒目位置进行公示,自觉接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社会监督。

四、收费标准调整

    以上收费标准需保持相对稳定,3年内原则上不得调整。确因市场新建、扩建或改造,导致经营成本大幅度上升,确需调整摊位收费的,须向我委提出申请,并经审核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五、执行时间

    本收费标准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三亚市海棠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1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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