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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海棠区教育局
关于印发《三亚市海棠区2023年春季开学
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根据教育部关于春季开学的文件精神、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23年春季开学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琼教督〔2023〕2号)、三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三亚市2023年春季开学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三教督〔2023〕1号)文件要求,为确保我区2023年各级各类学校春季学期开学安全平稳有序,我局制定了《三亚市海棠区2023年春季开学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三亚市海棠区教育局
2023年2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亚市海棠区2023年春季开学督导检查
工作方案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23年春季开学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琼教督〔2023〕2号)及三亚市市教育局有关文件要求,为确保我区中小学校、幼儿园2023年春季开学工作安全平稳有序进行,我局将于2023年春季开学期间组织开展开学督导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统筹指导,进一步做好春季开学督导检查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钟向能(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吴巧艳(区教育局党委委员、区人民政府教育总督学)
黄运清(区教育局党委委员)
成 员:董启豹、刘青松、王临传、王玉艳、董文勤、吉文权、黎道文、林道学、陈绍信、符文雄、檀盛文、马骊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督导室,协调安排开学检查工作,汇总有关上报材料,印发督导检查通报等。
二、组织督导检查组
区教育局组织六个督导检查组,采取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由局领导带队对各校进行实地督导检查。牵头科室要做好督导检查组内部工作分工和检查情况汇总报送工作。(详见附件4)
三、督导时间和范围
时间:各级各类学校确定开学时间的前后一周。
范围: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
四、督导检查内容
本次开学督导检查聚焦师生返校、开学常规和学校安全等三个方面内容(详见附件1),同时对2022年秋季开学督导检查存在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复核。
五、督导检查方式
坚持问题导向原则,通过学校自查、区教育局检查的方式,全面检视问题,认真整改落实。
(一)学校自查,开学前,各校围绕督导检查内容全面开展自查。
(二)全覆盖检查,区督导部门制定督导工作方案并组织成立督导检查组对所属学校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区督导检查组对区属学校进行全面督导检查,确保各校开学工作稳妥有序。
(三)实地督导过程中,督导检查组应结合市教育局印发的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督导检查情况通报》以及各校的本学期核查报告,适当开展“回头看”检查并且按《2023年春季开学督导检查内容一览表》(附件2)内容记录每所抽查学校的开学工作情况。实地督导结束后,督导检查组要向受检学校、幼儿园反馈督导检查意见。对开学保障条件不足和安全问题比较突出的学校现场开具《开学督导检查突出问题限期整改通知书》(附件3)。
六、结果报送
(一)各学校、幼儿园结合实际情况,参照区级方案制定本校(园)开学工作方案,并于2023年2月13日前将工作方案、自查报告盖章扫描件发送至区教育局督导室邮箱dudao388880760@126.com。
(二)各学校、幼儿园在区督导检查组到达后,分别向区督导检查组提交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应重点说明自查工作组织情况、目前发现的主要问题清单和整改落实措施等。
(三)区督导检查组入校检查应提前告知受检学校,并于完成督导检查任务后务必将书面督导检查报告(含《2023年春季开学督导检查内容一览表》和《开学督导检查突出问题限期整改通知书》)送区教育局教育督导室汇总。
七、有关要求
(一)各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开学督导检查工作,并作为推动改进工作的重要契机,狠抓落实。各校要选派业务骨干组成督导检查组,深入开展自查工作,掌握真实情况,解决实际问题,切忌搞形式主义和走过场。督导检查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反馈检查情况,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二)各督导检查组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督导任务。在督导工作中,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和区教育局的有关规定,不得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不得给学校增加额外负担。
(三)区教育局将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整改拖沓的学校。幼儿园负责同志按干部管理权限提请有关部门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