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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海棠区民政局2025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社会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为有效提升我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推动我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高质量发展。三亚市海棠区民政局拟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并以询价方式确定承接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参与,现将购买服务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询价单位
三亚市海棠区民政局
二、项目名称
三亚市海棠区民政局2025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社会服务项目
三、项目限期
2025年4月22日至2026年4月21日,为期1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四、项目控制价
该项目经费报价(最高限额)人民币30万元(大写:叁拾万元)。
五、项目内容
(一)对孤困儿童、留守儿童开展监护能力评估,建立一人一档,提升个性化服务质量,增强未成年人对政府和未保站的信任感和安全感,激发其对生活的希望和热情。
(二)在春节、六一等特殊节日对困境儿童、留守儿童、流动儿童等困难儿童开展关心关爱服务。
(三)为受助未成年人进行心理辅导、政策法规宣教、法律援助、行为矫正、关爱陪伴、关系调适、社会适应等方面的支持与帮助。
(四)为受助未成年人提供社区、个案、小组等社会工作服务。通过系列小组活动使受助未成年人敞开心扉,相互鼓励,相互促进,共同提升。
(五)提升儿童主任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和儿童福利业务培训和指导,强化儿童志愿服务队,引导社会爱心人士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六)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未成年人保护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构建社会支持体系。
(七)发挥资源整合作用,积极联动社区、街道、学校、家庭、爱心企业等多方资源,增强未保工作力度。
(八)主动作为,发挥专业服务助力未保工作。
六、承接单位资格
(一)承接主体需是依法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于登记的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以及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或者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承担公共服务职能且具备条件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及其具备条件的个人可以成为承接主体。承接主体应符合国家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政企分开的要求。
(二)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三)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四)派驻充足的、相对固定的人员跟进项目,人员均需有心理资格证书、有相关资质或从业五年以上工作经验。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转包。
(七)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询价文件提交要求
(一)请于2025年3月28日18:00前提交询价文件。
(二)询价文件应密封并提交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提供正本、副本均需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电子版光盘一份。
(三)服务和项目方案、报价单、资质证明、获奖情况、同类项目经验(同类项目中标通知书及服务合同复印件)、联系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等相关内容并加盖报价单位法人的公章。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报价代表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的公章。
参与报价的单位应将规定的文件材料装入密封的信封或其他密封包装,并在信封或其他密封包装上加盖骑缝公章,不符合本询价公告要求的,将视为无效报价。报价单位对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五)递交方式:
上述询价文件材料请书面递交或邮寄至三亚市海棠区民政局,地址:三亚市海棠区人民政府一楼115办公室(海棠区新居民路69号),联系电话:0898-38888095。
三亚市海棠区民政局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