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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三亚市海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棠区 2020年“端午节”期间溺水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00823289-3/2020-00780
  •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 发文机关:海棠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0-06-23
  • 发文字号:海棠府办〔2020〕21号
  • 发布日期:2020-06-23
  • 主 题 词:端午节;溺水防控
  • 文件状态:
  • 效力说明:

三亚市海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棠区 2020年“端午节”期间溺水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0-06-23 17:46:29

海棠区人民政府


三亚市海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海棠区2020年“端午节”期间

溺水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区直各相关单位、各村(居)委会:

《海棠区2020年“端午节”期间溺水防控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三亚市海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棠区2020年“端午节”期间溺水

防控工作方案

 

为避免端午节假日发生溺水亡人事故,保证市民和游客度过安全、祥和的端午节假期。根据实际特制定溺水防控方案如下:

一、工作领导小组

为切实抓好端午节以防溺水为主的各项安全工作,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长:孙  耿(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翁裕育(区政府副区长)

        李开明(区政府副区长)

          蓓(区政府副区长)

        黄泽纬(区政府副区长)

        杨  硕(区政府副区长)

        黄庆中(区政协联络组组长) 

        陈敬葵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海棠分局局长)

        许树彬(三亚市公安局海棠分局局长)

  员: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潘  俊(区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局长)

        吉家佩(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梁天鸿(区教育局局长)

          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陆成钢(区海洋水务局局长)

          雄(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毛向勤(市交警支队海棠大队大队长

        许信忠(公安消防支队海棠区大队副大队长)

          伟(藤桥边防派出所所长)

          喆(蜈支洲边防派出所所长)

        吴育王(后海边防派出所所长)

        各村(居)委会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海洋水务局,由陆成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端午节以防溺水为主的各项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整体安排、督促落实等事项。

二、任务分工

(一)免税城附近公共海域范围管控(组长:翁裕育,副组长:周哲)

人员安排:区综合行政执法局3人,区住建局2人,区应急管理局3人龙海村委会2人。

职责:重点好免税城至四季酒店在建工地附近海域的管控工作,加强对在建工地工人的安全教育,禁止工人下海捕鱼、游泳等不安全行为。

(二)海棠广场范围管控(组长:陈敬葵,副组长:陈文学)

人员安排:综合行政执法局20人,区农业农村2人,区应急管理局5人,区海洋水务局1人,林旺派出所3,三灶、林新、庄大各3人

职责:加强对辖区范围内海滩“洗龙水”、沙滩烧烤等现象的管控,疏导人流,维护现场秩序,应对突发事件。区海洋水务局协调救援队船只负责海上巡查、救援等工作。

(三)皇后湾范围管控(组长:黄泽纬,副组长:何斌)

人员安排:综合行政执法局10人,区司法局3人,海洋水务局1人,区应急管理6人,后海边防派出所5人,藤海社区5人

职责:加强对辖区范围内海滩“洗龙水”、沙滩烧烤等现象的管控,疏导人流,维护现场秩序,应对突发事件。后海边防派出所协调执法艇负责海上巡查、救援工作。

(四)酒店公共海域范围管控(组长:李开明,副组长:潘俊)

人员安排:区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3人,藤桥边防派出所3人、蜈支洲边防派出所3人。

职责:做好辖区内酒店泳池和公共海域的安全检查工作,要求各酒店完善各类安全标设置,督促救生员认真履行职责,对醉酒游泳等现象要及时发现、劝阻。

(五)万丽酒店范围管控(组长:黄庆中,副组长:陆成钢)

人员安排:区综合行政执法局5人、区应急管理局3人,人社局2人,南田居5人、升昌村委会3人、东溪村委会3人

职责:加强对土福湾范围内海滩“洗龙水”、沙滩烧烤等现象的管控,疏导人流,维护现场秩序,应对突发事件。

(六)水系范围管控(组长:杨硕,副组长:吉家佩)

人员安排:区农业农村局5人,水系沿线相关村委会各2人。

职责:负责劝阻在该区域进行游泳、捕鱼等不安全行为的外来人员,做好水系沿线相关村(居)委会村民的防溺水知识安全宣传工作,提高村民防护意识。

(七)教育普及组(组长:王蓓,副组长:梁天鸿)

职责:负责端午节假期前向辖区各学校发布关于防止学生溺水的通知,要求各学校做好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防止溺亡事故的发生。

(八)辖区内各水库、河道的管控工作,按照水库、河长的职责分工进行,河长办负责通知并督促水库、河道管理员认真落实全天值班制度。

三、管控时间

6月25日全,重点管控时间为15时至20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大巡查涉海旅游项目检查力度。区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负责,对涉海旅游项目进行安全和资质检查。端午节期间增派巡查力量,加大对非法涉海旅游项目的打击力度,对合法涉海旅游项目开展安全综合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及安全隐患要责令其立即整改,整改完毕前不得继续开展服务。

(二)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由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消防部门和相关派出所配合,对重点区域部位进行巡查,排除安全隐患。

(三)充分发挥各联防队作用。各村(居)委会要制定值班方案,合理安排联防力量,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除,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其它工作,并对违规游泳、捕鱼和焚烧秸秆等行为及时制止。重大安全隐患一经发现应及时采取前期控制措施,并向区政府和区有关部门汇报,杜绝发生隐情不报、虚假汇报等现象。

(四)提升快速应急保障能力。部门和各边防派出所要组成应急小组,及时发现各类突发事件,第一时间上报指挥中心、区领导,快速联动各部门进行处置,防止事态恶化。应急期间,做好应急物资、器材的储备工作,人员必须按时到位,服从指挥,确保应急工作顺利进行。

(五)完善相关区域的警示标识。由区海洋水务局负责,各村(居)配合,在危险海域(水库、河流等)设立醒目的禁泳警示标识,并增加巡查力量,加大对违规游泳等现象的教育、引导和劝阻力度。

(六)加大宣传力度。区委宣传部要做好宣传报道工作,适时对不合法、不文明的现象予以曝光,对我区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予以报道,掌握舆论导向;区住建局要对各建筑工地开展预防工人溺水宣传活动,禁止工人下海游泳,并在建筑工地设置警示牌、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册,严防建筑工地溺水事故发生;旅游文体局、区各村(居)委会要于醒目地点张贴公告或标语,加强对群众的思想疏导和安全知识的普及,引导群众安全过节、文明过节。

(七)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端午节期间防溺及相关安全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加强联系,互相支持,遇到问题主动解决,绝不推诿懈怠。执法中遇到问题要积极与公安、交警等相关部门沟通配合,力争妥善解决,圆满完成端午节防溺水工作

各相关单位请于6月23日前以表格形式加盖公章将值班人员及值班主要负责人员名单(含姓名、职务、联系电话)报送至区安委办(32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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