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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三亚市海棠区商务和金融发展局关于印发《三亚市海棠区商务和金融发展局关于持续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MB175345-0/2022-00135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海棠区商务和金融发展局
  • 成文日期:2022-11-28
  • 发文字号:海棠商金〔2022〕52号
  • 发布日期:2022-11-28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有效;
  • 效力说明:

三亚市海棠区商务和金融发展局关于印发《三亚市海棠区商务和金融发展局关于持续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2-11-28 16:44:28

海棠区商务和金融发展局


三亚市海棠区商务和金融发展局

关于印发《三亚市海棠区商务和金融发展局

关于持续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

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全体成员:

现将三亚市海棠区商务和金融发展局关于持续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办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三亚市海棠区商务和金融发展局

                                  2022年11月15日

三亚市海棠区商务和金融发展局

关于持续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工作质量,提升服务效能、营造高效务实的政务环境,根据区委直属机关工委《关于印发海棠区持续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海棠直工发〔2022〕13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实施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折不扣贯彻中央精神、落实省委部署和执行市委区委决定,以加强依法行政、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提升服务质量、优化营商环境为重点,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为海棠区建设成为标杆城区提供坚实保障。

二、工作目标

围绕“服务主动积极、作风务实高效、群众满意认可”为工作目标。

三、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确保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实施工作有序开展,特成立三亚市海棠区商务和金融发展局持续推进“服务型机关”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金芝

副组长:李伟

宣传组:许亚莉、吉喆、陈正杰、谭脂尹

督查组:亢跃武、姚慧、张强强、熊章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府326室,办公室主任由金芝同志兼任,为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实施工作第一责任人。办公室主要负责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实施工作的全面统筹部署,其他成员要严格落实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并对照任务重点与完成时限进行认真梳理,及时将进展情况报送办公室。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继任者自然递补,不再另行发文确定。

四、建设内容和标准

(一)强化组织领导,营造浓厚氛围

单位领导高度重视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工作,主持召开会议部署工作,设立领导机构,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抓好落实。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由宣传组利用设立宣传栏、张贴宣传标语等措施,营造积极向上、人人皆知的氛围,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持续学习“服务型机关”建设标准细则。深入组织自查自纠,督查组对照“服务型机关”建设标准,深入我局监管行业调查研究、主动征求基层单位和群众意见。(督察组负责、宣传组配合)

(二)督查工作纪律

1.落实考勤制度。督查组定期公示工作人员上下班打卡记录,随机督查上下班迟到早退、擅自离岗、研究彩票、串岗闲聊、玩手机等现象。(督查组负责)

2.实行亮牌办公。工作人员办公桌上需设立岗位牌(共产党员要标明党徽标识),党员在规定场所必须按要求佩戴党员徽章,外出工作需佩戴工牌,主动亮明身份,自觉接受监督。(督查组负责)

3.严格执行外出告知和工作无缺位制度。工作人员因事外出,需向局党政综合办及分管领导告知报备,并及时调整人员去向导向牌。(督查组负责)

4.忠于职守,廉洁从政。工作人员在履职过程中应主动遵守廉洁规定,严禁工作中出现推诿扯皮、消极怠工及利用公款吃喝等现象。主动利用宣传栏、公众号公开投诉、设立意见箱等渠道,接受群众监督。(督查组负责,宣传组配合)

5.严格依法行政。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中应主动积极作为,做到依法报备、依法检查、依法整改、照章办事。严禁出现随意执行公务、野蛮检查和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违法违纪行为。(督查组负责)

(三)提升服务礼仪

1.开展办公区域环境整治。工作人员应自觉维护公共区域及个人区域卫生,保持办公物品摆放整齐,严禁办公区域吸烟、嚼槟榔及大声喧哗。(督查组负责,宣传组配合)

2.工作期间衣着得体、仪表端庄。工作人员上班期间应保持精神振作,严禁出现着装不整、穿短裤、拖鞋或衣着暴露等仪表不端庄行为。(督查组负责,宣传组配合)

3.热心服务来访群众。工作期间主动服务来访群众,做到职责范围内积极办理,职责范围外主动协调办理。(督查组负责,宣传组配合)

(四)保证工作质量

1.积极进取,提高工作质量。工作人员应熟知业务范围内相关政策法规,公文撰写、核稿、发文等流程规范准确,确保工作程序严谨,业务报备不出错漏,提高工作质量。(督查组负责)

2.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处理群众反映问题。设立并公开投诉电话,利用网上投诉平台及群众意见箱等投诉渠道,及时受理并处理群众诉求。(督查组负责)

(五)提高办事效率

1.设置办事指南,推行阳光政务。以公开栏、公众号、美篇等方式,公开本单位及各部门的工作职责、管理权限、办理条件、期限、流程、裁量准则、所需材料、申请办法等服务指南内容。全体工作人员应清晰职责分工、服务项目和管理权限,确保工作运转顺畅。(督查组负责)

2.清理过时规定,简化办事程序。定时按上级要求清理指定规定。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结合实际情况及时修改或废除影响办事效率的规定。(督查组负责)

3.规范工作流程,提升服务效率。实行首问责任、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责任追究等服务方式,在规定允许的前提下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尽可能提前办结。积极推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网上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和热线服务等,以提高办事效率。(督查组负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体人员围绕“服务主动积极、作风务实高效、群众满意认可”为工作目标,把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市二十条规定精神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领导组织,明确责任分工,形成“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具体抓分工的工作机制,按阶段有序开展工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各分组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精心组织,深入动员,周密部署,使全体人员充分认识深入推进建设“服务型机关”的目的和意义;要认真按照“服务型机关”标准开展自查自纠,制定整改计划,抓好整改促提高;要严格按照建设“服务型机关”方法和步骤稳步推进,狠抓落实。

(三)加强监督,注重实效。各分组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在建设“服务型机关”工作中态度敷衍、基层意见反映强烈的党员干部、工作人员予以批评教育、必要时依法进行严肃处理。要把建设服务型机关与做好各项重点、常态化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加强党的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作无缝衔接,切实做到“两不误、两促进、两提高”。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宣传组利用宣传栏、公众号等载体宣传报道本单位建设“服务型机关”情况和工作亮点,依托媒体积极报道“服务型机关”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宣传先进典型,曝光不良行为,营造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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