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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 三亚市海棠区人民政府关于HT03-04-07地块及配套道路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 索 引 号: 34809217-X/2024-05048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海棠区项目推进服务中心
  • 成文日期: 2024-06-26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2024-06-26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 有效
  • 效力说明:

三亚市海棠区人民政府关于HT03-04-07地块及配套道路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更新时间: 2024-06-26 18:01:00

海棠区项目推进服务中心

三亚市海棠区人民政府

关于HT03-04-07地块及配套道路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为实施三亚市国土空间规划(总体规划),需征收海南农垦神泉集团有限公司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市政府研究决定以《关于三亚海棠湾国家海岸休闲园区控规HT03-04-07地块及配套道路土地调查有关事项的通知》(三府办〔2024〕66号)启动土地征收、开展征地前期调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HT03-04-07地块及配套道路用地位于三亚市海棠区升昌村,项目用地总面积:2.2454公顷,拟征收国有土地:2.2454公顷。权属为海南农垦神泉集团有限公司等(详见附件)。征收土地具体四至界址范围以征地红线图为准。

二、征收目的、拟开发用途

为了开发建设的需要,拟征收作为HT03-04-07地块及配套道路用地,拟安排土地用途:图书与展览用地和道路用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

三亚市海棠区人民政府拟于202471日组织开展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调查信息包括土地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户数、面积,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种类、数量等情况。请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所有权人等单位和个人按时参加并积极支持配合,做好拟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登记工作。调查结果将与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居民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不能直接到场的,要书面委托他人代理。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如对上述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有异议的,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三亚市海棠区人民政府提出书面意见,逾期不反馈视为无异议。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在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抢建的,对抢栽、抢种、抢建部分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三亚市海棠区人民政府   

                                                                               2024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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