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三亚市海棠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海南蜈支洲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三亚蜈支洲岛旅游区申请不定时
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海南蜈支洲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三亚蜈支洲岛旅游区:
根据《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经对你单位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该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你公司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申请。
一、许可范围:
总裁、副总裁等36个岗位共57人(详见附件1)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内容电商主管、主播等210个岗位共892人(详见附件2)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以年为周期,一个周期内职工的工作时间为2000小时。
二、许可期限:壹年(2024年10月21日-2025年10月20日)
三、许可要求:
1.你公司应采取适当的方式,确保职工休息休假的权利;
2.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应根据标准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劳动者的劳动定额或其他考核标准,以便保证劳动者休息。对于符合带薪年休假条件的劳动者,企业可安排其享受带薪年休假,其工资由企业按本单位的工资制度和工资分配办法,根据劳动者的实际工作时间和完成劳动定额情况计发。
3.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在计算周期内总实际工作时间应不超过总法定工作时间,超过部分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不低于职工工资150%的标准支付劳动报酬;法定节假日安排职工工作的,按不低于职工工资300%的标准支付劳动报酬;
4.到期如继续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应及时向审批机关申报。
三亚市海棠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11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