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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海棠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2024年10月卫健事项申办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王梦娜等申请人:
你们提交的关于护士执业注册(首次注册/重新注册、变更、延续),医师执业注册(首次注册、变更、注销),医疗机构执业注册登记(注册、变更、校验、注销),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新办、变更、延续、注销),二次供水单位卫生许可(核发、变更、延续),放射诊疗许可(核发、变更、校验、注销)等审批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我局审核材料并联合主管单位进行现场踏勘核实,现场情况与提交材料一致,符合该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护士条例》《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条例规定,现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审批),该审批业务主管单位为三亚市海棠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依照核准后的章程,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及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三亚市海棠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10月31日
(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