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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海棠区水务林业局
关于“三亚市海棠区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创建项目”及“三亚市海棠区小流域国家水土保持示范项目”的公开遴选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创建是经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批复、水利部组织评估验收的国家级示范创建,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十六字”治水思路、推进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部署,我区同步开展海棠区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及海棠河水系综合治理工程示范区项目(一期)生态清洁小流域示范工程创建。为规范开展相关采购工作,现公开遴选招标代理机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招标单位:三亚市海棠区水务林业局
2.项目名称1:三亚市海棠区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创建项目
项目名称2:三亚市海棠区小流域国家水土保持示范项目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项目预算:两个项目各人民币70.00万元
5.招标代理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采购项目全过程咨询、组织、实施招标、记录及我局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纳入海南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的社会中介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纳入海南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的相关信息;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该条件可提交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函替代部分证明材料)。
3.至本项目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点,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资格审查时由采购人在上述网站现场查询,以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参选机构可自行提供截图,但截图仅作参考,不作为资格判定唯一依据。
4.拥有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提供承诺函及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5.企业简介(主要介绍代理机构资质、规模、办公设备、办公场所情况基本情况,内部监督管理制度,获得过的荣誉等情况)。
6.报价函(参选机构报出代理服务费下浮比例。下浮比例超出 1%-20% 区间的,该参选申请按无效申请处理。报价仅作为评审因素之一,不作为中选的唯一依据;采购人有权对明显异常低价开展合理性审查,参选机构须就低价提供合理说明)。
7.公司项目业绩。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比选。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申请。中选代理机构严禁将本招标代理服务转包;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将代理服务主要工作分包。发生转包、违法分包的,采购人有权取消中选资格、解除委托代理合同,并追究相应违约责任。
10.代理机构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按以上所要求的报名资料进行封装,其中报价函单独封存1密封袋中(封面标注:报价文件),其余资料封存另1密封袋中(封面标注:报名文件),所有文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文件袋外部注明项目名称、申请人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一次性现场递交全部材料,建议内页加盖骑缝章,未加盖骑缝章不作为申请无效的判定条件。
注:以上材料需真实有效,如发现虚假、造假情况,将列入行业不良记录名单。
所有递交材料不予退回,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的,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参选及中选资格。现场递交材料人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本人递交的,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咨询及申请时间
1.咨询受理时间:2026年10月28日——2026年10月30日(法定节假日不予受理)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日下午18:00,逾期将不再接收任何申请资料。
四、评审及中选结果公示
1.申请截止后,采购人将及时开展综合评审,评审主要考量报价合理性、招标代理实施方案、同类政府采购代理项目业绩、人员配置、服务进度保障、合规风险防控及履约保障能力等因素。
2.中选结果将在海棠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部门文件栏目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报名仅接受现场提交材料。地址:海南省三亚市海棠区新居民路69号海棠区水务林业局(305室)。
2.联系人:黎工,联系电话:15559190775。
欢迎各符合条件的单位按本公告要求提交材料,期待与您的合作!
三亚市海棠区水务林业局
202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