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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海棠区民政局
关于三亚市海棠区慈善会剩余资产处置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三亚市海棠区慈善会已完成相关资产清算审计工作,现就剩资产处置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三亚市海棠区慈善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60202MJP266698P),因长期停止运营,办理注销手续。
二、剩余资产
经海南汇则会计事务所审计(海汇则审字〔2026〕第0054号),截止至2025年11月30日,清算后的剩余资产为147710.01元,清算基准日2025年11月30日至清算说明日2026年3月21日期间,产生利息37.14元,清算后剩余资产总计为147747.15元,均为货币资金,无实物资产、无未清偿债权债务。
三、剩余资产处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十五条规定,三亚市海棠区慈善会剩余财产处置将严格遵循公益专用、不得私分、近似原则,经业务主管单位党组研究同意,将全部剩余财产无偿划转至宗旨业务范围相近的三亚市天涯区慈善会。
三亚市海棠区慈善会与三亚市天涯区慈善会双方签署捐赠合同,双方约定捐款资金专项用于三亚市海棠区北山村罗子娟因烫伤医疗治疗费,并于2026年4月15日完成转款捐赠,应转金额为147747.15元,因2026年3月21日至2026年4月15日期间产生利息5.13元,缴纳银行转账手续费15元,实际转款捐赠金额147737.28元。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