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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海棠区民政局
关于非法社会组织及“山寨社团”投诉举报事项的公告
为深化非法社会组织专项整治,畅通社会监督渠道,提升我区社会组织依法监管效能,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办法》等法规政策,现就我区非法社会组织投诉举报相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提供线索。
一、举报对象
本次举报对象为我区境内非法社会组织,凡未经三亚市海棠区民政局及上级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在三亚市域内开展各类活动的境内组织,均属于举报范围。
根据《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办法》相关规定,由各区、街道(乡镇)统筹管理、暂不具备法定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以及其他依法无需办理登记的基层自治、互助类组织,不属于非法社会组织范畴。
结合我区社会组织监管执法实际,重点排查整治以下五类违规非法社会组织:
(一)假借自贸港建设、文旅升级、乡村振兴、海洋经济、新质生产力培育等旗号,开展虚假招商、违规宣讲,扰乱行业秩序的;
(二)伪装官方背景,冠以“中国”、“中华”、“国家”等字样,冒用全国性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
(三)打着“公益”、“慈善”、“志愿服务”等名义向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骗钱敛财的;
(四)未经授权面向我区文旅企业、民宿旅租、康养机构、小微企业及公众违规开展行业评比、资质认证、荣誉评选,随意颁发牌匾证书、授予虚假头衔,破坏自贸港营商环境的;
(五)其他扰乱社会组织管理秩序、侵害市民游客及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非法活动。
二、举报内容
为保障线索核查处置效率,确保调查取证工作顺利开展,社会公众投诉举报需尽可能详实完整,原则上需包含以下内容:涉嫌非法社会组织或“山寨社团”的完整名称、主要负责人信息、固定活动或办公地址、有效联系方式、非法活动具体时间、活动内容、违规事实及相关图片、文件等佐证材料。
举报线索需真实客观、实事求是,鼓励实名举报。我局将严格落实保密制度,依法保护实名举报人个人信息及合法权益。对捏造事实、虚假举报、诬告陷害相关单位或个人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三、举报方式
社会公众发现三亚市海棠区内非法社会组织违规活动线索,可直接向民政部门举报,也可通过邮件提交线索:
(一)电话举报:拨打专属举报电话0898-38219560,反馈线索;
(二)邮件举报:将线索及相关佐证材料,发送至邮箱:834688995@qq.com。
温馨提示:
1.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机构在参与社会组织活动时,可通过“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全国社会组织查询”里搜索,核实其身份,避免上当受骗。
2.涉旅企业、经营主体遇到陌生组织以“行业评比”、“资质认证”名义收取费用的,可先向民政部门核实,谨防利益受损。
3.请广大市民游客提高警惕,不参与未经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举办的各类收费活动,共同维护三亚自贸港良好的营商与社会秩序。
三亚市海棠区民政局
2026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