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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海棠区民政局
关于遴选2026—2027年“海棠护苗·予爱童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项目
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的公告
根据三亚市民政局、三亚市财政局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向社会公开遴选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对三亚市海棠区2026—2027 年“海棠护苗・予爱童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项目进行中期、末期评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估内容
开展三亚市海棠区2026—2027年“海棠护苗·予爱童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项目中期评估、末期评估,全面核查项目实施进度、服务成效、资金使用、台账管理及整体履约情况,客观评价项目服务质量。
二、评估方法
根据《政府购买社工服务的实施意见》和《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评估实施办法》(三民字〔2019〕137号)等文件规定,以及合同服务项目质量标准和要求,逐项进行检查、评分和综合评价,出具正式项目评估报告与审计报告。
三、委托主体
三亚市海棠区民政局
四、委托方式
根据公告要求,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专业评估机构积极申报,我局将择优遴选信用良好,运营管理规范的单位,委托其对我区三亚市海棠区 2026—2027 年“海棠护苗・予爱童行”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项目质量进行评估。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丰富评估经验的单位优先。
五、项目预算
项目预算总费用:1万元
六、申报时间及所需材料
(一)报送时间:2026年9月15日至2026年9月21日,每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送材料:
1.营业执照及相关专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三亚市海棠区2026—2027年“海棠护苗·予爱童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项目综合评估方案》。
七、递交方式
上述询价文件材料请书面递交或邮寄至三亚市海棠区民政局,地址:三亚市海棠区人民政府一楼107办公室(海棠区新居民路69号),联系电话:0898-38888095
八、其他事项
1.申报材料需真实有效,提供虚假信息的,将取消申报资格。
2.未入选单位不再另行通知,所递交材料恕不退还。
3.本公告解释权归三亚市海棠区民政局所有。
三亚市海棠区民政局
2026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