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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棠区乡村振兴局2021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单位在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以及上级乡村振兴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七届九次全会以及市委七届十二次全会精神,牢牢把握海南全会深化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文件精神,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公开原则、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不断提升我单位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主动公开的文件数量为39个,已完成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主动公开发布本机关职能、领导信息及任务分工、办公地址、时间及联系方式。
二、推进重点领域工作
一是多措并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做细做实动态监测排查工作,筑牢防返贫致贫第一道防线。自2021年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集中帮扶排查工作开展以来,我单位积极落实省、市关于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集中帮扶排查工作的有关部署,组织村两委、乡村振兴工作队、乡村振兴中队人员开展入户排查,重点排查448户1971人。经履行相关程序,目前我区共有8户13人(均为2021年新增农村低保户)纳入监测户。督促做好南田居光伏运维管理工作,及时督促第三方公司做好光伏后期维运管理工作,及时了解光伏项目运行状况,及时处理光伏项目可能出现的突发问题,同时,协调解决光伏发票开具、收益到账等问题,保障南田居城镇户籍脱贫户切身利益。
二是稳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相关工作部署,大力推进我区乡村振兴工作。2021年,为做好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的有效衔接,谋划我区产业发展新规划,壮大我区农村集体经济,市级下达我区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252万元,我区将该笔资金用于“薏米”产业发展,与中国绿色食品有限公司签订《三亚市海棠区薏米专题项目标准与品牌策划合作协议》及《三亚市海棠区薏米智慧农业项目合作协议》通过打造特色品牌,助力乡村振兴。
三是加强就业引导,焕发群众内生动力。一是党建引领,搭建就业平台。为做好困难群众劳动力就业帮扶,我支部通过实地调研,以“就业不用去远方,理想岗位在家乡”为主题,在南田居农贸市场旁搭建了一个就近就地就业宣传栏,为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搭建就业桥梁,解决两者之间用人难、就业难的问题。二是多方合作,拓宽就业平台。为贯彻落实“六稳”“六保”政策,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我单位与区人社局联合举办2021年海棠区拓宽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招聘会,帮助求职者就近就业,为劳务双方搭建就业供需平台。三是深入群众,解决务工需求。切实了解群众需求,及时解决群众困难。我单位及时跟踪困难群众劳务合同到期后就业情况,根据困难群众自身就业需求,积极协调其他单位为其解决就业问题,切实做好就业安排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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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 制发件数 |
本年 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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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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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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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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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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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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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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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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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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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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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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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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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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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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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存在以下问题: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主动公开力度需进一步加强,
改进情况:一是通过学习传达相关指示,加强单位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制定并完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进一步指导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三是通过学习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与其它重点工作的有效结合;四是建立长效机制,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