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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海棠区,城市建筑垃圾如何处理?


为持续优化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依法规范行政审批,进一步提升审批效能,更好服务市场主体,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及相关工作部署,海棠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已完成“城市建筑垃圾排放核准首次申请”和“城市建筑垃圾运输核准首次申请”两项行政审批事项的认领工作,均已落实审批。

许可范围

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废弃物。建筑垃圾处置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向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后,方可处置。

申办方式

(一)线上办:

“城市建筑垃圾排放核准首次申请”和“城市建筑垃圾运输核准首次申请”两项事项均已上线海南政务服务网(https://wssp.hainan.gov.cn/),企业、群众可在线查询和办理业务。

(二)线下办:

办理地址:备齐相关材料,条件允许可带上有效印章以备用,到三亚市海棠区政务服务中心 综合服务窗口办理。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898-38221632。

(三)邮寄办:

如需邮寄申报材料,请邮寄至:海南省三亚市海棠区人社局大楼一楼政务服务大厅导办台收,联系电话:0898-38221632。

海棠区行政审批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