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海棠区财政局
关于《三亚市海棠区财政预拨经费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区预拨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强化预算约束,根据区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我局参照《海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严格规范地方财政暂付性款项管理的通知》(琼财预〔2019〕103号)《关于严格规范暂付性款项管理的通知》(三财库〔2020〕1号)《三亚市市本级财政资金支出审批管理暂行办法》(三府〔2021〕112号),研究起草了《三亚市海棠区财政预拨经费管理办法》,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就有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11月17日至2021年11月27日。
二、意见建议反馈途径
(一)书面意见寄送至三亚市海棠区财政局(地址:三亚市海棠区人民政府办公楼二楼229号,邮编:572013,联系人:曾秀红,联系电话:0898-38888062),请在信函封面上标注:“财政预拨经费管理办法反馈意见”;
(二)电子邮件请发送至htqysgk@163.com,请在标题处标注:“财政预拨经费管理办法反馈意见”;
(三)通过网站在线征集系统留言。
为了便于联系,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的,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个人提出意见和建议的,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
三亚市海棠区财政局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