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中共三亚市海棠区委 三亚市海棠区人民政府
关于《三亚市贯彻落实海南省第三生态环境
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整改措施
(序号66)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三亚市贯彻落实海南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整改销号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将《三亚市贯彻落实海南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第66项措施整改完成情况在海棠区人民政府政务管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5日至2026年1月8日,共10个工作日。
中共三亚市海棠区委员会 三亚市海棠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5日
《三亚市贯彻落实海南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
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序号66)整改
完成情况公示表
|
整改措施 |
措施序号(66):重新选址海棠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场;开展对铁炉港红树林保护区外已清退养殖池塘的专项整治行动,巩固清退成果,严防出现清退后恢复养殖现象的发生。 |
|
整改牵头单位 |
海棠区党委和政府 |
|
整改时限 |
2025年底前并长期坚持 |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王莉雯 0898-38888053 |
|
整改完成情况 |
(一)完成重新选址工作,保护区周边部分未开发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场,海棠区建筑垃圾消纳场地位于文尖路,另一海棠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位于升昌村。2024年5月20日我区组织海棠区农业农村局、铁炉港辖区护林员前往铁炉村协调处理保护区外养殖塘建筑堆料清运问题,并于5月22日完成清运整改工作。 (二)开展对铁炉港红树林保护区外已清退养殖池塘的专项整治行动,2024年4月7日我区结合实际,制定相关方案并按方案开展巡查工作,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
|
验收意见 |
海棠区党委和政府牵头的上报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整改方案第66项措施已与2025年12月前完成整改,同意通过验收。 |
|
工作成效 |
我区明确了责任单位,认真落实巡查管护工作,巩固海棠区铁炉港红树林保护区外已清退养殖池塘的退塘工作成果。制定相关方案并按方案开展巡查工作,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复养的养殖塘均完成整改,并通知要求海水养殖塘拆除清退地块日常巡护监管单位加强巡查监管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