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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 三亚市海棠区人民政府关于海棠区龙江片区路网一期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 索 引 号: 34809217-X/2025-05113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海棠区项目推进服务中心
  • 成文日期: 2025-08-19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2025-08-19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 有效
  • 效力说明:

三亚市海棠区人民政府关于海棠区龙江片区路网一期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更新时间: 2025-08-19 18:13:54

海棠区项目推进服务中心

三亚海棠区人民政府

关于海棠区龙江片区路网一期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海南自由贸易港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三亚市人民政府决定,以《关于三亚市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龙江片区路网一期项目土地调查有关事项的通知》(三府办〔2025〕86号)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海棠区范围内。拟用地总面积:2.2817公顷,土地权属(海南三亚平面坐标系)为三亚市海棠区龙江村委会农民集体、林新村委会农民集体、三亚市海棠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和三亚市人民政府等

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海棠区龙江片区路网一期项目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征收土地预公告期限为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

四、工作安排

三亚市海棠区人民政府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人:罗章文;电话:15120767347

特此公告。

1.关于三亚市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龙江片区路网一期项目土地调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2.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三亚市海棠区人民政府   

20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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