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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海棠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夜间施工作业证明”事项办理结果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规,我局对近期申请的“夜间施工作业证明”事项,依法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准予特殊时段施工作业行政许可(审批),现予以公示。
该事项业务主管单位为三亚市生态环境局海棠分局,申请人应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及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三亚市海棠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年2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