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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海棠区水务局
关于海棠区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名单的公示
为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畅通河道行洪空间,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海南省水务厅关于开展河湖名录梳理复核工作的通知》(琼水便函〔2023〕624号)等文件要求,明确防汛抗洪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责任人,县、乡、村三级河长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巡查管护责任人等“四个责任人”,分别承担河湖管理保护领导责任、防汛责任、部门责任和巡查管护责任,结合我区实际,名录内涉及我区河道为龙楼水、龙江河、沙牛坡水、芒三水、芒三一溪、巨龙水、爱国水、南田一水、C支河、大小龙江潭、B支河等11条河道,现将我区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三亚市海棠区水务局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