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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 三亚市海棠区水务局关于2024年海棠区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名单的公示
  • 索 引 号: 32405491-0/2024-05119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发文机关: 三亚市海棠区水务局
  • 成文日期: 2024-04-22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2024-04-22
  • 主 题 词: 河道“四个责任人”
  • 文件状态: 有效
  • 效力说明:

三亚市海棠区水务局关于2024年海棠区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名单的公示

更新时间: 2024-04-22 10:37:00

三亚市海棠区水务局

三亚市海棠区水务局

关于2024年海棠区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名单的公示

为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畅通河道行洪空间,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海南省水务厅关于开展河湖名录梳理复核工作的通知》(琼水便函〔2023〕624号)等文件要求,明确防汛抗洪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责任人,县、乡、村三级河长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巡查管护责任人等“四个责任人”,分别承担河湖管理保护领导责任、防汛责任、部门责任和巡查管护责任,结合我区实际,名录内涉及我区河道为龙江河、巨龙水、芒三水、南田一水、沙牛坡水、爱国水等6条河道,现将我区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名单予以公示。

海棠区

                                          三亚市海棠区水务局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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