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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三亚市海棠区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海棠区“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普法宣传月活动方案》通知
  • 索 引 号:32404561-9/2022-00143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海棠区司法局
  • 成文日期:2022-04-29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22-05-05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有效;
  • 效力说明:

三亚市海棠区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海棠区“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普法宣传月活动方案》通知

更新时间:2022-05-05 11:26:00

海棠区司法局

三亚市海棠区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海棠区“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普法宣传月活动方案》通知


区各单位、各村(居)委会:

进一步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根据普法办通知要求、市“八五”普法规划、《2022年三亚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安排,区普治办决定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普法宣传月活动,现将《海棠区“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普法宣传月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抓好实施。

各单位“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普法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于2022年6月1前报普治办。

 

附件:海棠区“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普法宣传月活动方案


                                        三亚市海棠区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429日           

 

(联系人:王萍,联系电话:38888087



海棠区“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普法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学习宣传民法典的有关要求,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到群众心里,根据全省2022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通知要求、“八五”普法规划和《2022年三亚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安排,区普治办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以民法典进农村为重点,在我组织开展第二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省委七届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深入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密结合“八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把民法典普法作为“八五”普法重要内容,以“民法典进农村”为重点,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引导全体公民深刻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着力培育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以高质量普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努力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治环境,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主要内容

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宣传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人民进行法治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深入宣传民法典实施以来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发展等方面发挥的重大作用;结合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针对农村干部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突出宣传民法典关于农业农村农民的有关规定、乡村振兴促进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涉农重点法律法规和海南自由贸易港法。

三、时间安排

5月1日起至5月31日。

四、宣传主题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

五、工作措施

聚焦民法典的学习宣传,紧扣“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结合实际,以“民法典进农村”为重点,大力推进民法典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军营、进网络,在加强社会面上宣传的同时,充分运用“线上+线下”的方式,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和手段、鲜活生动的语言和事例,加强宣传引导多形式开展民法典学习教育,使民法典宣传更加贴近基层、贴近群众,扎实推进民法典有效实施。

1.开展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结合实施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组织开展对村(社区)“两委”干部、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基层人民调解员、普法志愿者等的民法典法律知识培训。充分发挥乡村“法律明白人”队伍熟悉农村常用法律知识、熟悉基层民情民意的优势,热心为农村群众开展法治宣传、提供法律帮助。(责任单位:区普治办、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

2.加强村(社区)民法典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在村(社区)委会服务窗口、农家书屋、法律图书角等公共场所摆放民法典宣传资料,供群众学习。在村(社区)公共活动场所设置民法典宣传栏、张贴民法典宣传海报,把民法典和法治元素融入村(社区)文化广场、公园等,鼓励和引导村(居)民创作法治宣传文艺节目、法治故事、农民画、剪纸等民法典法治文艺作品。(责任单位:区普治办、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

3.开展民法典进村(社区)宣讲活动。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的作用,安排村(社区)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村(社区)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在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村(居)民微信群、村(社区)公众号等推送转发民法典学习相关内容。通过解答咨询、赠送民法典读本、宣传折页等形式,就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民法典重点问题进行“点对点”“面对面”的宣传和解读。充分借助法治长廊、法治宣传栏、流动宣传车等宣传载体,广泛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积极畅通民法典普法宣传“最后一公里”。组织村(居)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村(社区)至少开展1次民法典宣讲活动。(责任单位:普治办、司法局)

4.开展基层依法治理活动。结合“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以“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为契机,开展村民评理说事、民情恳谈,对村(社区)“四民主三公开”工作进行评议,以民法典为依据对村规民约进行修改完善,旗帜鲜明反对高价彩礼、厚葬薄养等陈规陋习,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的重要作用,组织引导村(居)民开展制定家规家训活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针对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群众诉求点多面广的特点,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责任单位:区普治办、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

5.开展民法典进校园活动。关注青少年民法典教育发挥课堂教学和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阐释好民法典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将民法典宣传教育融入主题班会、社团活动中,充分利用第二课堂、“青少年法治课堂”加强民法典的学习宣传,通过主题班会、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多种形式开展情景式教育。(责任单位:教育

6.开展民法典以案说法活动。充分发挥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律顾问、调解人员等司法、法律服务人员的重要作用,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通过以案释典、以案说法的形式面向司法、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开展民法典宣传普及,并为群众答疑解惑,努力在司法办案、法律服务中普法同步化。各责任单位至少开展1场以案释法活动。(责任单位:区普治办、海棠湾法庭、海棠湾检察室

7.开展民法典宣讲云直播活动。充分利用“海棠说法”直播间各责任单位结合自身职能及特点,在直播间开展普法宣传云直播民法典宣讲活动。(责任单位:区普治办、区直各单位

8.开展民法典进公共场所活动。各单位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触摸屏播放民法典公益宣传视频,加强民法典宣传。各业务主管单位要在所管理和服务的银行、医院、商场、景区、宾馆、车站、贸市场等人群集中场所,摆放民法典文本和宣传资料、播放民法典宣传公益广告,不断提高民法典宣传的覆盖面、影响力。(责任单位:区普治办、区直各单位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策划。各部门要把民法典普法作为“八五”普法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组织开展好今年的“民法典宣传月”活动。要紧紧围绕为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八次党代会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和社会环境,精心策划制定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不断推进民法典学习宣传制度化、常态化。

(二)压实工作责任。要把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公益普法等制度相结合,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有关部门整体联动、形成合力,把握好民法典宣传的重点内容和宣传节奏,制作提供丰富实用的民法典宣传品;各部门要认真组织收看云直播、参加网上有奖答题活动;各新闻媒体要认真履行公益普法责任,持续深入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

(三)注重宣传实效。要把深刻的思想讲深刻,把管用的法律讲管用,把生动的故事讲生动。坚持群众关心什么民法典普法就讲什么,群众在哪里民法典普法就开展到哪里,做到有的放矢、因材施教,精准帮助群众在解决现实问题中学习宣传民法典。坚持什么宣传方式有效就用什么方式,把传统方式与现代化手段相结合,使民法典普法宣传既丰富多彩又雅俗共赏,提高宣传的针对性、感染力和到达率,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满意度。要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实际,灵活采用线上、线下方式组织开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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