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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 中共三亚市海棠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
  • 索 引 号: 00823289-3/2023-01763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海棠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23-10-12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2023-10-12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 有效
  • 效力说明:

中共三亚市海棠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

更新时间: 2023-10-12 17:13:06

海棠区人民政府

中共三亚市海棠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

2023年工作要点

2023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和省委关于全面依法治省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市第八次党代会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工作要求,持续推进法治海棠、法治政府建设,努力推动依法治区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1.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区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全区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并推进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任务,压实“一把手”抓法治建设的责任。继续开展年度述法工作。进一步完善健全法治建设考评与督察机制,完成2022年法治建设考核问题整改。(牵头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参加单位:区直相关单位

2.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面贯彻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学习宣传研究阐释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工作部署,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提升党员干部能力等结合起来组织举办依法治区能力提升培训班,重点突出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相关内容。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军营、进网络。在重要时间节点针对重点人群对象,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教育。(牵头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参加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组织部、区司法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直相关单位)

3.完善全面依法治区的各项制度机制。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强对各村(社区)法治建设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发挥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的作用,落实好定期会议、工作协调、信息通报、季度报告、联络员等制度机制。加强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夯实基层法治建设基础。(牵头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

二、以高质量法治保障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4.扎实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待《关于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行动方案(2022-2025年)》出台后抓好落实。打开产权保护工作新局面,完善产权保护工作机制,区委政法委要统筹推进各政法部门和行政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有力督促涉案、涉事单位在投诉举报、调查处理、督察整改等过程中切实履职。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优化营商环境问题处置机制,大力促进涉法历史遗留问题妥善解决。(责任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委政法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海棠分局、区营商环境建设局,区直相关单位)

三、着力加强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和能力建设

5.加强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和能力建设。持续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工作,确保文件规范有序、公开透明、动态更新。推动全区备案审查工作全覆盖。强化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监督管理。(责任单位:区人大、区司法局,区直相关单位)

四、持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6.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梳理筛选近两年来海棠法治建设的亮点,持续深化示范效应。健全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把示范创建活动同整改突出问题相结合,以创建补短板、促提升。(牵头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参加单位:区直各单位)

7.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制定出台《海棠区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进一步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规范重大决策事项。健全完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配备,完善内部法律顾问工作考核(服务考评)、经费保障、交流培训等配套制度和外聘法律顾问考核奖惩机制。(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政府办,区直相关单位)

8.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规范梳理并公示赋权基层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持续开展政务服务事项“跨区域通办”,积极推动与企业、群众生产经营和生活密切相关的“零跑动”事项可办率达85%以上。深入拓展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探索区域评估、“以函代证”、并联审批、“主题式”审批等高效便捷的审批服务新模式。持续推进准入即准营制度,试点开展“一照多址”“一业一证”改革。(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参加单位:区直相关单位)

9.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力度,完成执法服装和标志的统一换装,进一步统一和规范行政执法流程、案卷和文书。全面落实全领域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三张清单”。探索在部分执法领域建立行政案件移送标准及移送细则。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牵头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海棠分局、区司法局;参加单位:区直相关单位)

10.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民生领域专项行政执法,践行“柔性执法、文明执法”。研究制定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工作证管理办法,推进持证上岗,规范执法辅助人员资格管理。开展规范综合行政执法行为专项监督检查,严查执法违法行为。健全监管与执法协作长效机制,加强食药品安全、旅游市场、产品质量、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综合监管。(牵头单位:执法协调小组;参加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海棠分局、市公安局海棠分局、市市场监管局海棠分局、区司法局,区直相关单位)

11.紧抓“一升两降”工作不放松。持续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全面实现并保持出庭应诉率100%。大力降低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和行政复议案件纠错率,力争全年“两率”保持在低位。定期通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案件败诉及行政复议纠错情况,对未出庭应诉和败诉、纠错较多的行政机关负责人适时开展约谈。推动各部门准确适用自我纠错机制。(牵头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参加单位:区政府办、市城郊人民法院海棠湾人民法庭,区直相关单位)

五、全面推进司法公正高效

12.深化新时代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实践。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加强公检法机关与法律援助机构工作衔接,确保法律援助工作协调顺畅。完善检察建议制度,探索建立企业合规相对不起诉适用机制。进一步推动府院联动,加强法院与政府机关、行政执法机关、信访部门的工作联系,针对审判中发现的行政管理和执法的普遍性、苗头性、趋向性问题,提出司法建议。(牵头单位:司法协调小组;参加单位:区司法局、市城郊人民法院海棠湾人民法庭、市城郊人民检察院海棠湾监察室,区直相关单位)

13.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落实类案裁判指引制度,准确把握类案裁判的规则和方法。加强执行综合治理,推广“电子封条”等智慧执行手段,完善执行指挥中心,建立完善律师参与执行工作机制。加强惩治行贿违法犯罪行为力度,增强司法机关、执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金融机构间的配合协作,逐步完善相关体制机制。(责任单位:区纪委监委、市城郊人民法院海棠湾人民法庭、市城郊人民检察院海棠湾监察室、区司法局,区直相关单位)

14.积极推动司法“数字化”进程。统筹抓好司法责任制改革和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等工作,积极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以“智慧法院”提升诉讼服务效能,完善网上诉讼、在线庭审等审判机制。数字化赋能检察工作,探索对接政务大数据,依托“信用三亚”等数据开展涉案企业合规审查,通过“12345市民热线”拓展公益诉讼线索渠道,构建大数据检察监督新模式。(责任单位:市城郊人民法院海棠湾人民法庭、市城郊人民检察院海棠湾监察室,区直相关单位)

六、大力推进全民守法普法

15.持续加大全民普法力度。继续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做好“八五”普法规划的中期验收准备工作。深入开展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工作。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打造具有海棠特色的法治文化。聚焦“关键人群”和“关键少数”开展法治教育,深入宣传与国家安全、推动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牵头单位: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参加单位:区司法局,区直相关单位)

16.扎实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指导开展“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创建活动”,加强对全国、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动态管理,开展第一批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申报工作。依托乡村振兴深入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持续提升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力争打造基层社会治理样本,促进平安海棠建设。(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直相关单位)

17.提高公共法律服务和涉外法律服务水平。持续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做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落实情况中期评估准备工作。推动律师、公证、仲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有力整合、有序下沉、有效覆盖。(牵头单位:区司法局;参加单位:区直相关单位)

18.完善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完善和解、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纠纷化解机制。(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直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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