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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 关于印发《海棠区2023年妇女“两癌”筛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00823289-3/2023-01446
  • 主题分类: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发文机关: 三亚市海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23-05-30
  • 发文字号: 海棠府办〔2023〕49号
  • 发布日期: 2023-05-30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 有效
  • 效力说明:

关于印发《海棠区2023年妇女“两癌”筛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更新时间: 2023-05-30 08:44:00

三亚市海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三亚市海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海棠区2023年妇女“两癌”

筛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村(居)委会:

近年来,我国宫颈癌、乳腺癌(以下简称“两癌”)的发病率和死亡率居高不下,趋年轻化。“两癌”已成为我国女性生命健康的严重威胁。但“两癌”是可预防的,关键是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开展“两癌”定期筛查是最有效的方法。为落实妇女发展纲要规划和乡村振兴工作任务,提升妇女两癌防治水平,增强妇女健康意识,建立保障妇女健康的长效机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施策,以农村妇女、城镇低保妇女为重点,为全区适龄妇女提供“两癌”筛查服务,促进“两癌”早诊早治,提高妇女健康水平;健全妇女“两癌”防治工作体系和防控网络,逐步实现《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确定的目标。

(二)具体目标

到2025年底,实现以下目标:

1.建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参与,富有三亚特色的妇女“两癌”防治模式和协作机制。

2.逐步提高“两癌”筛查覆盖率,适龄妇女宫颈癌筛查率达到50%以上,适龄妇女乳腺癌筛查率逐年提高。

3.普及“两癌”防治知识,提高妇女“两癌”防治意识。适龄妇女“两癌”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

4.创新完善“两癌”筛查模式,提高筛查质量和效率,宫颈癌筛查早诊率达到90%以上,乳腺癌筛查早诊率达到70%以上。妇女“两癌”防控专业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90%以上。

二、服务对象

35-64周岁妇女,以3年为一周期做到应查尽查,优先保障农村妇女、城镇低保妇女。所有参加筛查的对象均应签署知情同意书。

2023年我区计划为800名妇女提供宫颈癌筛查,为800名妇女提供乳腺癌筛查,原则上2020年、2021年、2022年参加过“两癌”筛查的对象不列入本年度筛查范围(具体任务见附件3)。

三、项目内容及具体安排

(一)宫颈癌筛查

1.妇科检查。包括询问病史、外阴及阴道检查、盆腔检查及阴道分泌物湿片显微镜检查/革兰染色检查。

2.高危型HPV检测。包括取材、保存、实验室检测及报告。HPV检测所采用的技术平台及其产品至少要包含世界卫生组织明确确认的14种高危型别,包括:HPV16、18、31、33、35、39、45、51、52、56、58、59、66、68等亚型,所有HPV阳性型别均需明确具体分型并确保检测质量。原则上每3年筛查一次。

3.宫颈液基细胞学检查(TCT检查)。包括取材、制片、染色以及阅片,采用子宫颈/阴道细胞学TBS(The Bethesda System)报告系统对宫颈细胞进行评价。原则上每3年筛查一次。

4.原则上HPV与TCT两个项目同时开展。

5.阴道镜检查。对HPV高危分型检测结果为阳性且细胞学结果异常或可疑(ASC-US及以上)者进行阴道镜检查。HPV检查结果为16/18型阳性者或肉眼检查异常者,直接进行阴道镜检查。无论HPV检测结果如何只要TCT检查结果为ASC-H及以上者进行阴道镜检查。

6.组织病理学检查。对阴道镜检查结果异常或可疑者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

(二)乳腺癌筛查

1.乳腺体检和乳腺彩超检查。对妇女进行乳腺视诊、触诊和乳腺彩超检查,乳腺彩超检查结果采用乳腺影像报告和数据系统(以下简称BI-RADS分类)进行评估。乳腺彩超检查BI-RADS分类结果为1类或2类者,原则上每2-3年筛查一次;结果为0类或3类者,进行乳腺X线检查;结果为4类或5类者,进行活检及组织病理学检查。

2.乳腺X线检查和组织病理学检查。乳腺X线检查BI-RADS分类结果为1类或2类者,遵医嘱定期复查;结果为0类或3类者,由副高以上专科医生综合评估后进行短期随访、活检及组织病理学检查或其他检查;结果为4类或5类者,进行活检及组织病理学检查。

(三)异常或可疑病例随访管理

1.宫颈癌检查异常或可疑病例主要包括高危型HPV检测结果阳性者、肉眼检查异常或可疑者,宫颈细胞学检查TBS报告结果为未明确意义的不典型鳞状上皮细胞(以下简称ASC-US)及以上者、阴道镜检查异常或可疑者以及组织病理学检查结果为宫颈高级别病变及以上者。对宫颈癌筛查异常或可疑病例进行追踪随访,督促其尽早接受进一步诊断及治疗,并及时记录病例相关情况。

2.乳腺癌筛查异常或可疑病例主要包括乳腺体检异常或可疑者,乳腺彩超检查BI-RADS分类为0类或3类及以上者,乳腺X线检查BI-RADS分类为0类或3类及以上者,病理学检查为小叶原位癌、导管原位癌、浸润性乳腺癌及乳腺其他恶性肿瘤等恶性病变者。对乳腺癌筛查异常或可疑病例进行追踪随访,督促其尽早接受进一步诊断及治疗,并及时记录病例相关情况。

(四)社会宣传和健康教育

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开展妇女“两癌”防治相关政策和核心信息的宣传教育,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两癌”防治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基层医疗机构和妇联等部门宣传教育、组织发动及追踪随访的作用,深入开展社会宣传和健康教育,增强妇女是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科学指导广大妇女开展自我健康管理,组织动员适龄妇女接受“两癌”筛查,指导“两癌”高风险人群主动到医疗机构接受筛查。

(五)项目执行时间及地址

时间:2023年6月5日-10月30日

周一至周五 08:30-11:30 15:00-17:30

地址:南田医院

四、职责分工

(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辖区内“两癌”筛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组织辖区相关人员参加由市级组织开展的初筛人员资格考核,遴选具有筛查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合格医疗机构承担“两癌”筛查工作,明确初筛机构和转诊机构,开展质量控制。同时组织各村(居)计生专干联合区妇女联合会做好妇女宣传发动工作。

(二)区妇女联合会

区妇女联合会组织各村(居)妇联做好应检对象的摸底调查和登记造册工作,做好妇女宣传发动工作,有计划协调组织妇女到相关筛查单位接受检查,提高妇女“两癌”知晓率和项目参检率;按照工作规范与筛查机构建立工作联系机制,通过预约或安排妇女筛查减少人员扎堆现象,方便群众检查;协助检查机构做好检出可疑或阳性病例的召回和随访工作。

(三)区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区教育局

做好辖管范围内适龄妇女(含景区、酒店员工、学校教职工、学生家长等)宣传发动工作。

(四)财政局

负责根据工作实际,安排、审核及拨付工作经费和检查经费,保障项目工作顺利实施。

(五)医疗机构

承担“两癌”筛查服务的医疗机构应当配备与开展筛查服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和经市级培训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筛查服务流程,不断提高筛查质量和效率。

初筛机构:南田医院。主要负责采集病史、妇科检查、HPV及TCT取材、乳腺体检、乳腺超声等检查项目;负责对检查对象开展妇女“两癌”健康知识宣教;针对筛查结果异常或可疑的妇女,督促其接受进一步检查和治疗,做好追踪随访,并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上报。对于筛查结果异常或可疑的妇女,只需要带上身份证到指定的单位(三亚市妇幼保健院)就可免费做进一步检查。初筛机构获得转诊机构反馈的结果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异常或可疑病例进一步检查或治疗。

五、组织领导

由海棠区人民政府牵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区妇女联合会共同成立我区妇女常见病及宫颈癌、乳腺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具体负责全区妇女常见病及“两癌”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等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经费保障与管理、项目资金分配与专款专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对故意虚报有关数字骗取专项补助资金或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补助资金的情况,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除了责令改正、追回有关财政资金外,还要按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1.“两癌”筛查项目宣传材料印刷费、HPV/TCT标本等交通运输费等,待工作结束后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收集相关票据填写报账单向区财政局申请经费拨付予相关单位及个人。

2.受检对象误工费:40000元(补贴标准:50元/人次)。

3.定点医疗机构劳务费:享受三亚市妇幼保健院拨付的相关项目工作补助经费(全额),项目结束后定点医疗机构负责人根据项目工作情况(量)给参加筛查工作的团队成员发放。

4.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统计本区完成工作量数量,并报市妇幼保健院,经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财政局审核批准后,由区财政局将专项补助资金按工作量直接拨付给相应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两癌项目期间产生的误工补贴、工作补助、购买信息设备、交通运输、宣传印刷等工作经费,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收集相应材料报表审核并报财政局审核批准后,由区财政局将相关经费拨付予相应单位及个人。

(二)做好信息管理

妥善保存筛查原始资料(阴性存档5年,阳性永久存档),及时录入检查个案信息并结案,避免重复筛查。收集多种来源的“两癌”筛查和治疗信息数据,实现信息数据的互联共享。应有专人负责信息管理工作,及时收集、汇总、整理、报送相关数据信息。

(三)加强随访管理

初筛医疗保健机构负责对可疑对象按要求随访,对确诊患者进行为期一年的随访,将随访结果记录在“两癌”检查异常/可疑病例随访登记册及个案登记表上,并按要求及时上报项目信息;督促随访对象尽早接受进一步检查或治疗。市妇幼保健院统筹做好全市随访监督管理。

(四)质控管理

积极配合市级专家组定期对定点医疗单位进行质控、考核评估,规范操作流程,复核检查结果等。

附件:

附件1:海棠区2023年妇女“两癌”筛查任务分配表

附件2:《致海棠区广大妇女群众的一封信》

附件3:海棠区2023年各村(居)及单位辖管范围适龄妇女参加“两癌”筛查对象误工补贴发放表

联系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林小丹 18789968220

区妇女联合会:赵常梅 15108967497

区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孙长虹 18976290808

区教育局:王婕 17733143009

南田医院:张春香 13976828116

三亚市海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30日

(联系人:林小丹 联系电话:18789968220)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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