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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海棠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征集海棠区公共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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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8 08:37 海棠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亚市海棠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征集海棠区公共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的战略部署和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根据《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三亚市公共工程领域违纪违法犯罪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共三亚市海棠区委 三亚市海棠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海棠区公共工程领域违纪违法犯罪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相关要求,为不断优化海棠区公共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营商环境,严厉打击招投标领域违纪违法行为,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

1.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2.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设定明显超出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过高的资质资格、技术、商务条件。

3.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将国家或我省已经明令取消、废止或失效的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将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机构对投标人作出的荣誉奖励和慈善公益证明等作为加分条件。   

    4.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简单以注册人员、业绩数量等规模条件或者特定行政区域的业绩奖项评价企业的信用等级,或者设置对不同所有制企业构成歧视的信用评价指标。

    5.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限定零部件或者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法律法规有明确要求的除外)

    6.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要求投标人在本地注册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在本地拥有一定办公面积,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等。评标、定标规则向国有企业、本地企业、大型企业倾斜,排斥民营企业、外地企业、中小企业

  7.设定企业股东背景、年均承接项目数量或者金额、从业人员、纳税额、营业场所面积等规模条件;设置超过项目实际需要的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净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利润、授信额度等财务指标。

8.套用特定生产经营者的条件设定投标人资格、技术、商务条件等。

    9.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强制要求投标人、中标人纳现金保证金。招标人或有关服务机构不按照法律规定、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明确约定的方式和期限退还保证金。

   (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等违法活动

10.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11.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2.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三)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

13.投标企业通过受让、租借或者挂靠资质投标收取管理费等违规问题。项目中标后非法转包或者违法分包,从中攫取巨额非法利益投标企业作为具有法人资格的子公司使用总公司或其他子公司的业绩投标等情形。

14.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四)招标人及评标人以非法方式干涉招投标活动

15.评标专家或评标委员会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审施加不当影响,或者接受他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

  16.招标人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未在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公布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未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处理异议,或异议处理期间未依法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17.以战略合作协议、招商引资协议、会议纪要、合作意向书、备忘录等方式搞虚假招标、肢解发包,或通过虚构涉密项目、应急项目等形式规避招标。

二、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

提供问题线索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反映问题的类型;问题涉及的主要职能部门、单位;问题的具体描述;反映人信息(包括姓名、手机号);对实名提供问题线索的,我们将对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反映的问题线索尽可能详细具体、实事求是主观臆想、凭空想象等不当行为影响、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恶意影响招标投标活动、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征集方式

      为保障征集工作高质量高效率开展,本次只接受电子邮件方式征集公共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线索,邮箱:htwfg01@163.com

欢迎社会各界积极提供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问题线索。问题线索的提供须说明相关问题发生的具体时间、项目名称、违法违规等具体内容,并附相关证据资料。对征集到的问题线索三亚市海棠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及时分类梳理,将问题线索转交相关单位办理,并进行协调督促、跟踪办理情况,对违法违纪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委监委、公安等部门。如有疑问,请致电咨询:0898-38888034

特此公告。

    

                         三亚市海棠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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