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sanya.gov.cn
三亚指定4条科目三练车路线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四十二条相关规定: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随身携带学习驾驶证明,使用教练车或者学车专用标识签注的自学用车,在教练员或者学车专用标识签注的指导人员随车指导下,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
现将指定路线及练车时间公示如下,还请教练按规定练习。
吉阳区
天涯区
海棠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