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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三亚市海棠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三亚市海棠区审计局
关于对三亚市海棠区原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代茜同志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
审计的通知
代茜同志并区营商环境建设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和海棠区2023年审计项目计划,经中共三亚市海棠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中共三亚市海棠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三亚市海棠区审计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8月29日起,对原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代茜同志2020年11月至2023年4月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有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审计组组长:倪可可
审计组成员:吴松林(兼职廉政监督员)、杨紫玲、李杜哲、蔡兴练
中共三亚市海棠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三亚市海棠区审计局
2023年8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