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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海棠区商务局
关于征集“2025年海棠区商超政府消费券
活动”参与商户的公告
为激发我区消费活力,做好消费促进工作,现公开征集参与消费券活动的商超商户(注册地需在海棠区),具体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网点布局能够满足消费者购物需求。
(二)未被海南省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具备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能够完整保存销售数据台账、交易明细等信息。
(四)具备和服务机构对接的能力,活动实施前无法完成对接的参与商户取消资格。
上述条件需同时满足。
二、报名须知
报名商户入选后,须与服务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完成与服务机构的技术对接,入选商户须严格落实风险防控措施,禁止套用消费券。
三、报名材料
(一)申请表(附件1)
(二)参与企业承诺书(附件2)
(三)营业执照
(四)相关证明材料:企业门店照片(门头一张、店内一张)。有意向参与活动的企业,请将以上材料加盖单位公章送至三亚市海棠区商务局(海棠区政府红旗台右侧尽头办公室)。
截止日期:2025年1月22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名单公示
三亚市海棠区商务局根据商户报名材料,组织开展审核工作,并对符合条件的商户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1天,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将向社会公告确定参与商户名单。
五、其他要求
(一)商户应按照要求参与政策实施,配合做好营销宣传;严格遵循合法、自愿、公平、诚信原则,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严禁向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自觉抵制套利套现行为。
(二)鼓励参与商户配套开展相关打折促销优惠活动。
(三)指导消费者下载服务机构应用程序(APP),协助消费者支付结算时享受补贴。给消费者单独对享受补贴产品开具有效发票,发票抬头为消费者本人。
(四)依法、诚信经营,不得暗中提价、明买暗退、合谋套补贴等行为,不得通过多开、虚开、伪造销售发票或其它手段协助消费者骗取财政补贴。
(五)完整保留交易信息及相关原始凭证,便于后期第三方机构核查。
(六)如发生退货情形,须整单全额退货,货款于第二天按支付结算原路退回,给消费者的退款额度不含补贴资金。
(七)如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者不严格落实风险防控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该商户参与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附件1:申请表(1)
三亚市海棠区商务局
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