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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海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通过法定途径依法分类处理诉求清单
一、申诉求决类投诉请求
申诉求决,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据法律法规或组织章程规定,向国家机关、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申诉,要求重新作出处理或解决矛盾纠纷。
(一)不服海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作出的行政给付行为
1.具体投诉请求:
不服海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作出的行政给付行为(见下表):
序号 |
行政给付行为 |
业务类别 |
1 |
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 |
抚恤优待 |
2 |
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 |
移交安置 |
2.法定途径: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3.主要政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
(二)不服海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
1.具体投诉请求:
不服海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见下表):
序号 |
行政处罚行为 |
业务类别 |
1 |
因冒领抚恤金、优待金、补助金的行为作出的行政处罚 |
抚恤优待 |
2.法定途径: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3.主要政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
二、揭发控告类投诉请求
揭发控告,是指向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反映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法违纪事实或提供线索,要求依法制止、惩处或赔偿。
(一)检举控告违法行为,要求海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作出行政处罚行为
1.投诉的违法行为:
检举控告违法行为,要求海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见下表):
序号 |
行政处罚行为 |
业务类别 |
1 |
冒领抚恤金、优待金、补助金的行为 |
抚恤优待 |
2 |
未经批准迁移烈士纪念设施,非法侵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设施的行为
|
纪念褒扬 |
3 |
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为烈士以外的其他人修建纪念设施、安放骨灰、埋葬遗体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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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在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有损纪念英雄烈士环境和氛围活动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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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侵占、破坏、污损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行为 |
2.法定途径:行政处罚举报
3.主要政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总政治部关于贯彻实施<烈士褒扬条例>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民发〔2012〕83号)等。
(二)检举海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
1.法定途径:纪律检查举报
2.主要政策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
三、信息公开类投诉请求
政府信息公开,是指行政机关应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公开由其在履职过程中制定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一)申请信息公开的,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条规定,应向三亚市海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提出。
(二)认为三亚市海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或者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的,可以向海棠区人民政府提出。
(三)认为三亚市海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四)三亚市海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三亚市海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地址:三亚市海棠区新政府办公大楼233室,电话:38888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