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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三亚市海棠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索 引 号:MB156711-3/2021-00032
  • 主题分类:国防、其他;
  • 发文机关:三亚市海棠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成文日期:2021-01-26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21-01-26
  • 主 题 词:信息公开
  • 文件状态:

三亚市海棠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更新时间:2021-01-26 09:46:00

三亚市海棠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三亚市海棠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按照国务院正式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局扩大主动公开范围,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完善平台建设,强化监督保障,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主动公开

202012月23日我区69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划转至我局,及时进行权责清单的调整,完成事项划转工作。为巩固完善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编制并公布《三亚市海棠区人民政府关于划转第一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公告》《三亚市海棠区人民政府关于划转第一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通知》等文件,规范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内容,实现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机构、办理时间、联系电话、办理流程等要素的标准化。

)信息管理

定期审查信息,对能进行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布。严格信息发布流程,制定信息审核机制,保证信息发布准确及时。

平台建设、机构建设

推出网上材料预审、辅助填表、周末延时服务自助服务终端可查询办事指南等一系列网上帮办服务,政务服务的“科技含金量”不断提高,在线“问、看、查、办”功能逐步完善。

)监督保障

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政府办公厅信息考核工作部署,积极对照《海南省政务公开工作评估考核指标》进行自查,及时落实整改,顺利完成2020年政务公开考核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信息公开不及时,公开条例宣传不到位。

缺乏具有操作性的细化规定,属于政府主动公开的重点领域仍存在着公开不及时、形式不规范、内容不具体等问题,应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完善信息公开管理机制

2.公开信息的分类缺乏操作性。

《条例》虽具体规定了十几类信息是必须公开的,但仍给政府机关留有较大自由裁量的空间;要求信息公开的同时,又规定信息公开前要进行保密审查,信息公开本是政府体制改革的基本要求,但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安全的范围很广。哪些信息是可以公开的,那些是不利于国家安全的、哪些信息应该如何公开、信息公开到哪种程度,都是各级政府和部门认真加以明确操作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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