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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海棠分局
关于处置先行登记保存物品的公告
2021年5月至2024年2月,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海棠分局在海棠区范围内开展各项执法工作中,依法先行登记保存了一批摩托车、电动车及桌椅等物品,并依法告知当事人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但部分当事人逾期仍未接受处理。
为合法、妥善、及时处理上述被依法先行登记保存的物品,现请相关当事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携带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海棠分局送达的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物品清单原件及本人身份证、车辆证件等材料到我分局接受处理。逾期仍未接受处理的,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海棠分局将依法销毁处置上述被依法先行登记保存的物品。
上述先行登记保存物品明细表请登录海棠发布或到我分局办公楼(海棠区龙海二路L4-15)公告栏查询。(咨询电话:38888108)
特此公告。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海棠分局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