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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海棠区应急管理局关于2025年度《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名单颁发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春节至元宵节期间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2025年1月11日),海棠区应急管理局依法于2025年1月14日完成了海棠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申请商户的从业培训和综合审核工作。经综合考评,海棠区有14家商户满足《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发要求,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本次公示旨在确保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活动的合法性与安全性,增强社会监督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一、经营要求
1. 所有获证单位/个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关于烟花爆竹销售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合法合规经营。
2. 确保烟花爆竹来源合法,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严禁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3. 加强安全防范措施,确保经营场所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应急演练。
4. 不得邮寄售卖,不得提供配送服务,不得离店设点售卖,防止非法流通。
5. 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安全监管,及时报告安全隐患,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示期限及反馈方式
1.公示期限:2025年1月15日-2025年1月18日
2.反馈方式:如有异议或举报,请于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当地应急管理部门或公安机关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3.联系电话:0898-38888129
附件:三亚市海棠区应急管理局关于2025年度《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名单的公示
三亚市海棠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