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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 关于印发《海棠区2024年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活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00823289-3/2024-07001
  •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发文机关: 三亚市海棠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24-03-25
  • 发文字号: 海棠府〔2024〕60号
  • 发布日期: 2024-03-25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 有效
  • 效力说明:

关于印发《海棠区2024年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活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实施方案》的通知

更新时间: 2024-03-25 08:07:00

三亚市海棠区人民政府

三亚市海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海棠区2024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活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海棠区2024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活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亚市海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324          

(联系人:黄坚驰      联系电话:38888092

(此件主动公开)


海棠区2024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活动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区2024年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海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殡葬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的总目标,统筹做好群众祭扫工作。

二、基本原则

做好我区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严格落实人员、车辆分流管控引导人员、车辆有序入园祭扫,加强排查,防止群众私自携带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入园,从源头消除火灾、踩踏等各类安全风险,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三、适用范围

适用我区清明节期间(3月23日、24日,3月30日-4月7日)祭祀活动突发事件。

四、组织机构

成立三亚市海棠区清明节期间祭扫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符小恺(区政府副

副组长:于建锐(区局局长

成  员:  哲(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温永昌(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司家敏(区卫员会副主任

高大源(区住房和城乡副局长

邢  朝(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熊跃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海棠分局副局长)

吴  德(市公安局海棠分局副局长

毛向勤(市交警支队海棠大队大队长

张  伟(市消防救援支队海棠大队副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民政局下属中心职员黄坚驰同志兼任,负责全区清明节期间祭祀活动的应急处置协调督查和落实等日常工作。联系电话:38888092(值班室)、88810003(区指挥中心)、18289857242(黄坚驰)。

五、职责分工

(一)区民政局具体负责全区清明节期间祭扫工作和安全保障应急处置协调。做好信息收集,及时向区政府、市民政局、海棠清明节期间祭扫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汇报群众祭扫情况,协助公安、卫健、消防、宣传、执法、农业农村等部门做好群众祭扫期间安全、交通、防火和宣传引导等工作。在四座公墓墓区与林园之间设立防火隔离带。动员各村(居)红白理事会、乡村振兴工作队参与文明祭扫宣传。

(二)区委宣传部:负责做好2024年清明节期间系列宣传报道工作。协调媒体平台做好移风易俗和殡葬改革宣传、交通情况等信息发布工作。

(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做好公墓突发事件的医疗救助工作。323日、24日,330-4月7日每天8:00-1700,每座公墓各安排2名医护人员携带相应医疗救助器材到现场,做好紧急救治应急保障等相关工作。

(四)区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海棠大队:负责做好我区四座公益性公墓祭扫场所的应急处置工作。3月23日、24日,3月30日-4月7日每天8:00-17:00,每座公墓各安排1辆消防车,配备3-5名消防人员到公墓现场应急。消防救援部门加强墓区巡逻、执勤备战随时待命,快速应对和处置公益性公墓的突发事件。(为确保清明节期间安全稳定消防部门323-47每天加强车辆巡逻,防止群众祭扫引发火灾

(五)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海棠分局:负责全区各公墓入口车辆排查,查处收缴私自携带的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违禁品3月23日、24日,3月30日-4月7日每天8:00-17:00,在青田公墓、沙姜园公墓、龙楼公墓入口各安排3名工作人员,文尖公墓入口安排5名工作人员进行检查排查发现私自携带烟花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墓区立即劝阻,并引导群众主动上交烟花由工作人员将烟花寄存在放置区,专人专管做好登记,待群众祭扫结束后及时归还。

(六)区农业农村局: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负责现场指导全区公益性公墓林区森林防火。3月23日、24日,3月30日-4月7日每天8:00-17:00,每座公墓各安排2名护林防火员到公墓现场巡逻巡查,引导群众文明祭扫,禁止燃放烟花炮竹。

(七)市公安局海棠分局、市交警支队海棠大队:负责指挥疏导文尖公墓、青田公墓、沙姜园公墓、龙楼公墓出入口和墓区内车辆的交通秩序及治安管理。3月23日、24日,3月30日-4月7日每天8:00-17:00,公安部门负责全区公墓治安管理,每座公墓安排2名公安维护园区秩序,联合执法部门检查入园车辆,发现携带烟花爆竹立即劝阻交警部门在青田公墓、沙姜园公墓、龙楼公墓出入口各安排2名交警执勤,园区沿途安排2名交警机动指挥文尖公墓高峰期祭扫群众较多,容易出现交通堵塞需增警力文尖公墓实行单行道,出入口3处、停车场1处各安排2名交警执勤,园区沿途安排2名交警机动指挥、疏导车辆和维护交通秩序加强园区巡逻,指挥园区内单行道所有车辆靠右,维护和处置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中影响交通秩序的行为。

(八)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四个公墓进出道路及停车场的维护,确保道路通畅。323日、24日,330-4月7日每天8:00-17:00,负责四个公墓祭扫活动产生垃圾的清理、转运工作。提前安排环卫工人在四个公墓放置垃圾桶,确保当日祭扫垃圾及时清理、不堆积。

六、管控与活动安排

今年清明节祭扫期间(3月23日、24日,3月30日-4月7日),为更好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我区启动有序错峰祭扫,减少人员扎堆和聚集,由区民政局牵头,向全区23个村(居)下发2024清明节各村祭扫时间错峰安排表(详见附件1)。各村(居)应按祭扫时间安排表有序错峰祭扫,同时墓区内实行分区、分片祭扫,避免扎堆区住房和城乡做好四座公墓垃圾清理工作。

(一)活动安排

1.请各村按照2024清明节各村祭扫时间错峰安排表合理出行。

2.为更好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祭扫的清明节,按方案计划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海棠分局、市公安局海棠分局在每座公墓安排人手,具体负责督促群众在公墓祭扫入口主动上交随身携带的鞭炮、香烛、纸钱等物品,由区民政局工作人员指导群众在兑换点用鞭炮、香烛、纸钱等物品换兑鲜花,做到文明祭扫。

(二)活动概况

区民政局具体负责鲜花换纸钱活动,在四座公墓入口处各安排6名工作人员,负责提供鲜花供市民群众兑换,具体活动安排如下:

时间:3月23日、24日,3月30日-4月7日

1.清明期间提供5000支鲜花供市民群众兑换根据实际兑换情况酌情增减提供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森林防火等宣传横幅40条、遮阳棚8个、桌椅10套、绿色殡葬宣传海报20张、宣传海报400份、宣传折页1000份。

2.兑换点与文明劝导点合并设置,由文明劝导点工作人员负责兑换鲜花

3.鲜花数量清点及派发至各兑换点的衔接与日统计工作:由区民政局负责。(共4个点位)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部门联防联控。各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安全文明祭扫的大局出发,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专人负责,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把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细化到具体单位和每个人,实行24小时值班制,确保祭扫安全稳定。各成员单位指派一名联络员负责清明节祭扫活动相关工作,并于318日前加入“2024年清明节祭扫活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群”(详见附件4

(二)建立信息日报机制。区民政局要严格执行日报告制度,于3月23日、24日,3月30日-4月7日期间每日17:30前,将当日祭扫情况和相关数据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加强绿色殡葬宣传。采取多种方式、利用各类媒体,以弘扬殡葬先进文化,推广绿色节地生态安葬为主题,多方位对殡葬改革、移风易俗进行宣传,引导群众文明祭扫,树立殡葬改革新风尚。                         

附件:关于印发《海棠区2024年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活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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