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海棠区安居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发布中交海棠仕家项目安居房(第四批)定向配售方案的公示
为妥善解决北大口腔医院三亚医院职工申购中交海棠仕家项目安居房事宜,鼓励北大口腔医院专家踊跃投身医院建设发展,经市政府批准,根据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关于优化崖州区、海棠区、天涯区布甫片区安居房项目申报工作方案>的通知》(三住建〔2023〕1563号),结合《海南自由贸易港安居房建设和管理若干规定》《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琼府办〔2020〕21号)和《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三府办〔2020〕148号)等相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配售房源
本次配售房源为中交海棠仕家项目安居房,位于三亚市海棠区人大附中三亚学校北侧,调配100套分配给北京大学口腔医院三亚医院职工家庭。
二、销售价格
中交海棠仕家项目安居房销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定价将由市发展改革委等物价部门根据房源的不同楼层、朝向、景观资源等因素制定一房一价表,销售均价为14100元/㎡。
三、申报时间
集中申报时间2024年11月5日-11月25日。
四、申报条件
申请人为北大口腔医院三亚医院职工及北大口腔医院派驻人员,申请人家庭须符合《海南自由贸易港安居房建设和管理若干规定》《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琼府办〔2020〕21号)、《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三府办〔2020〕148号)和《关于优化崖州区、海棠区、天涯区布甫片区安居房项目申报的工作方案》(三府办〔2023〕1563号)中规定的条件。
五、审核及配售流程
审核及配售流程分为初审、复审和房源分配三个步骤。
1.初审。由北京大学口腔医院三亚医院对报名申请人进行资格初审,由北京大学口腔医院三亚医院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送海棠区安居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复审。
初审材料清单包括:申请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身份证复印件;②申请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③婚姻证明材料复印件;④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为非三亚户籍的,需开具户籍所在地未享受政策性住房证明;⑤提交继续在三亚市服务3年及以上承诺书、单位工作证明、单位合同复印件或任职文件(工作证件);⑥提交三亚市缴纳社保或个税清单;⑦其他审核所需材料。
2.复审。经海棠区安居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审,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列为选房候选人。
3.房源分配。复审公示结束后,7日内,由北京大学口腔医院三亚医院完成房源分配工作。分配完毕后,北京大学口腔医院三亚医院将分配人员名单报海棠区安居房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备案。
六、其他事项
1.确定房号后,由购房人与中交海投城市发展建设有限公司办理购房合同签订手续。签约前,购房人需根据《海棠区安居房建档告知书》提供本人家庭申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核建档。签约后,配售结果报送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进行备案。
2.申请人在选定房号后,如因个人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资金问题、提供虚假材料、违规申报、申请人试用期考核未通过或未按承诺提供建档材料等)放弃选房购房或被清退住房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5年内不得在三亚市再次申请保障性住房。
附件:1.申请人佐证材料模板
三亚市海棠区安居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