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海棠区林旺北大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关于2026年1月份城市建筑垃圾排放核准(首次申请)事项情况公示
三亚市海棠区林旺北大社区综合服务中心2026年1月份共收到来自 1家单位的“城市建筑垃圾排放核准(首次申请)”事项申请,根据《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09年1月29日予以修改)附件第101项;2.《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已按程序备案。现将相关信息进行公示。该事项监管单位为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海棠分局,请通过审批的商户自觉接受监督管理。
附件:2026年三亚市海棠区林旺北大社区综合服务中心1月份建筑垃圾排放核准(首次申请)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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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4日
(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