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海棠区龙海大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关于2026年10月份城市建筑垃圾排放核准首次申请事项情况公示
三亚市海棠区龙海大社区综合服务中心2026年10月份共收到2家商户的“城市建筑垃圾排放核准首次申请”事项申请,已按程序备案。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09年1月29日予以修改)附件第101项,现将相关信息进行公示。请通过审批的商户自觉接受相关职能单位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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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