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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 三亚市海棠区信用等级审批服务实施方案
  • 索 引 号: 00823289-3/2024-07447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海棠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24-12-18
  • 发文字号: 海棠府〔2024〕66号
  • 发布日期: 2024-12-18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 有效
  • 效力说明:

三亚市海棠区信用等级审批服务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 2024-12-18 09:51:45

海棠区人民政府

三亚市海棠区信用等级审批服务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提高审批服务效率,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海南自由贸易港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海南自由贸易港社会信用条例》、《海南省营商环境建设厅关于全面推广信用等级审批服务的通知》(琼营〔2023〕91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以制度创新、市场准入便利化为重点,在提供有关政务服务事项时,通过对接信用信息平台,经申请人授权后对其信用状况进行校验,对申请人提供不同等级的守信激励服务,依申请予以秒批、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制审批等便利服务,充分释放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红利,营造“守信受益、信用有价”的良好氛围,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优化我区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二、工作目标

依托信用中国(海南)平台、海南自由贸易港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海南省金椰分应用平台等信用信息评价结果设置为使用信用审批服务的条件,在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前提下,以信用监管为着力点,将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嵌入政务服务信用审批流程。强化审批效能管理,以“信用+审批”为核心,以“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审批工作机制”为抓手,让守信者享受更多便利审批服务,对失信者实行“联合惩戒”,提升企业和群众诚信守约意识,让审批更快、效率更高、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更强。

三、信用等级审批服务的内涵

实施信用等级审批服务是指在提供有关政务服务事项时,通过对接信用信息平台,经申请人授权后对其信用状况进行校验,对申请人提供不同等级的诚信激励服务,依申请予以秒批、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制审批等便利服务。异地受理办理的申请,按申请人所在地的诚信激励标准提供相应政务服务。

四、信用审查核验

依托省建设的信用核验系统,根据办理申请的法人或个人多类型信用信息核验结果,实施信用等级审批服务。信用等级高,个人诚信积分基础分值及以上的信用主体,且无不良信用记录或不良信用记录已修复的,可给予信用审批便利服务;对有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或存在曾作出虚假承诺、经营异常名录等失信名单或记录未消除情形的信用主体,属于行业或领域内惩戒的,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各类信用审批便利服务措施;对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申请人,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惩戒。信用修复机制和异议处理机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五、信用等级分档管理

信用等级审批服务实行分类分档守信激励服务,按照公共信用为主、市场信用为辅原则,根据信用中国(海南)平台、海南自由贸易港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海南省金椰分应用平台等各信用信息管理平台评价实际,分级分类设定应用标准,由系统按红、橙、蓝自动识别分档辅助应用。各信用信息应用标准实行动态管理,根据信用主体整体评价发展状况,定期评估更新。

(一)“红档”适用管理。在适用“容缺受理”“告知承诺”等普惠性守信激励服务的同时,可对较优信用主体提供承诺加速审批、精简审批环节等激励服务。

(二)“橙档”适用管理。适用“容缺受理”“告知承诺”等普惠性守信激励服务。

(三)“蓝档”适用管理以一般审批程序予以审批,不实施诚信激励特色服务。涉及失信行为的,依据“谁认定,谁修复”的原则,告知市场主体联系执法部门开展信用修复。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存在行业禁入措施的法人和个人,信用核验具有判定标准的事项系统自动禁办,无法系统辨别的提示受理服务人员确认。

六、“信用+审批”服务模式

(一)智能审批(秒批)。申请人通过线上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申请办理“秒批”事项,系统自动核验申请人信用状况,包含对市场主体、法定代表人等有关人员的信用核验,如符合信用审批条件的,予以办理“秒批”事项,按照事项办理要求和标准,系统自动审核审批并办结。

(二)容缺受理。申请人申请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时,已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且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但次要材料或部分材料有欠缺的,如符合信用审批条件的,由申请人自愿作出限定时限补齐补正材料的书面承诺,将该承诺事项作为先予受理和审查的条件,待材料补齐后由行政审批部门及时出具审批意见,颁发相关批文和证照。

(三)告知承诺制。申请人在提出行政审批申请时,行政审批部门一次性告知其审批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条件、标准、要求,愿意承担不实承诺法律责任的,并出具承诺书申请采取告知承诺制事项办理,行政审批部门依据规定审批流程予以办理,当场办结。

七、主要措施

(一)精细化梳理“信用+审批”事项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

各具有审批服务的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对海棠区政务服务事项进行精细化梳理,研究确定信用等级审批服务事项,并按照信用评定情况进行情形化标注,同时向社会公布并进行动态更新管理,除普惠性守信激励服务外,对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社会稳定、意识形态、生态保护红线、重大公共利益以及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领域且实施信用审批风验较高的,审慎纳入信用等级审批服务。

(二)实施分级分类管理

审批单位在办理审批服务业务过程中,通过信用中国(海南)平台、海南自由贸易港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海南金椰分应用平台等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查询信用情况,实施分级分类差异化审批管理。

1.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享有“智能审批(秒批)”、“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制”等诚信激励特色服务:

(1)信用中国(海南)“红名单”企业;

(2)海南自由贸易港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为“良”及以上市场主体;

(3)海南省个人诚信积分“金椰分”达1000分及以上且不良信用记录已消除的个人可享受信用承诺服务;金椰分达1020分及以上且不良信用记录已消除可享受容缺受理服务;金椰分达1030分及以上且不良信用记录已消除可享受秒批服务;金椰分达1035分及以上,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申报材料齐全的,享受加速办理,即办件和告知承诺件除外;金椰分达1040分及以上且不良信用记录已消除可享受绿色通道服务;金椰分达1050分及以上,享受预约专人上门指导和审批全流程专人跟踪帮办代办服务;

(4)其他省内外政府主导的信用分级分类管理等级为最高级市场主体或个人;

(5)信用监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诚信激励特色服务,按照普通正常审批程序进行受理和审批:

(1)信用中国(海南)等公共信用平台查询存在信用诚信违约记录及经营异常名录等失信名单或记录未消除的市场主体;

(2)个人诚信积分“金椰分”1000分(不含)以下;

(3)曾作出虚假承诺且不履行承诺事项的市场主体或个人;

(4)海南自由贸易港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为“良”以下市场主体;

(5)信用监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强化审管衔接和监督管理

信用审批服务过程中产生的信用承诺信息、行政许可决定应及时推送给原业务主管部门,为该部门开展信用监管提供依据。对适用信用审批服务的申请人,在审批决定作出后,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履诺情况的监管,通过“审管法信”一体联动等闭环管理机制,对申请人承诺履约情况进行复核,复核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监管部门应当要求申请人限期整改;逾期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达到撤销许可证件的,行业主管部门提请行政审批部门依法撤销许可证件的,审批部门依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监管部门要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分级分类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及时纠正和依法查处市场主体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对违法违规经营的市场主体加强信用监管,及时采集并共享失信信息,强化联合惩戒。对重要审批事项进行会商或开展联合检查,构建政务服务事前信用核验、事中信用跟踪、事后制约修复的闭环管理模式,确保事前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无缝衔接。

八、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信用等级审批服务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海南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要充分认识信用等级审批服务改革的重要意义,强化责任担当,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宣传推广,大力推进信用等级审批服务改革,不断丰富信用等级审批服务应用场景,持续提高市场主体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加强培训落实。加强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各工作人员熟知信用等级审批服务服务事项可办内容、适用范围和办理流程,引导办事人准确办理,确保信用等级审批服务工作高效落实。

(三)做好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我区微信公众号及相关新媒体宣传的积极作用,扩大信用等级审批服务的宣传效果,提高公众认知度,培育公众诚信意识,及时对有益做法、典型案例等进行宣传报道,助力全区营商环境的优化。

附件1

三亚市海棠区实施信用等级审批服务信用信息应用标准

序号

档次

信用信息来源

信用信息评价结果

1

红档

信用中国(海南)

被列入守信激励名单的信用主体

海南自由贸易港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综合评价结果为“优”的信用主体

海南个人“金椰分”

1035 分及以上的信用主体

其他权威信用信息平台

综合评价结果为“优”或其他最高综合评价结果的信用主体

2

橙档

信用中国(海南)

无虚假承诺或较严重失信行为的信用主体

海南自由贸易港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综合评价结果为“良”及以上的信用主体。

海南个人“金椰分”

1000分及以上的信用主体

2

橙档

其他权威信用信息平台

其他权威信用信息综合评价为基础等级或分值及以上的信用主体。

3

蓝档

信用中国(海南)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法人和个人

海南自由贸易港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综合评价结果为“良”以下的信用主体

海南个人“金椰分”

1000 分(不含)以下的信用主体

其他权威信用信息平台

其他权威信用信息综合评价结果为基础等级或分值以下的信用主体


附件2

三亚市海棠区实施信用等级审批服务各档次适用诚信激励场景

(2023年版)

序号

档次

适用场景

场景要求

场景类型

事项管理

1

红档

加速审批

申请人申请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时,按要求提供所需申报材料,经信用核验达到“红档”的,系统自动压缩承诺时限30%,对应审批服务部门需在压缩时限内办结,否则定为超时办理,即办件除外。

自选

按事项列入管理

精简审批环节

申请人申请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时,按要求提供所需申报材料,经信用核验达到“红档”的,通过审批权限下放、免审等方式精简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服务效率的服务方式。

自选

按事项列入管理

2

橙档

智能审批(秒批)

申请人通过线上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申请办理“智能审批(秒批)”事项,系统自动核验申请人信用状况,包含对市场主体、法定代表人等有关人员的信用核验,如符合信用审批条件的,予以办理“智能审批(秒批)”事项,按照事项办理要求和标准,系统自动审核审批并办结。

普惠

符合要求的全量事项

容缺受理

申请人申请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时,已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且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但次要材料或部分材料有欠缺的,如符合信用审批条件的,可由申请人自愿作出限定时限补齐补正材料的书面承诺,将该承诺事项作为先予受理和审查的条件,待材料补齐后由行政审批部门及时出具审批意见,颁发相关批文和证照。

普惠

符合要求的全量事项

告知承诺制

申请人在提出行政审批申请时,行政审批部门一次性告知其审批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条件、标准、要求,愿意承担不实承诺法律责任的,并出具承诺书申请采取告知承诺制事项办理,行政审批部门依据规定审批流程予以办理,当场办结。

普惠

符合要求的全量事项


附件3

三亚市海棠区实施信用等级审批“金椰分”适用诚信激励场景

序号

“金椰分”分值

适用档次

服务模式类型

1

1000分以下

蓝档

一般审批服务

2

1000分及以上

橙档

告知承诺制

3

1010分及以上

橙档

/

4

1020分及以上

橙档

容缺受理

5

1030分及以上

橙档

秒批

6

1035分及以上

红档

加速办理

7

1040分及以上

红档

绿色通道服务

8

1050分及以上

红档

上门指导、帮办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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