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海棠区人民政府
关于三亚市海棠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
自评结果的公示
根据《海南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琼教督〔2020〕41号)要求,对照海南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认定条件,经海棠区教育局自评,我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符合评估认定前置条件。对照《海南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中28项评估指标,自评达标24项,4项拟于9月份整改完成后达标。经区政府专题会议审议决定,可按程序申请“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督导评估认定,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5月20日至5月24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受理部门:三亚市海棠区教育局,联系电话:0898-38888070。
公示期间,任何个人或单位发现公示内容有弄虚作假或对以上内容有异议的,可以拨打上述电话进行投诉或反馈。
三亚市海棠区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