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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 关于给予2022年度第一批考核优秀事业单位人员记奖励的通知
  • 索 引 号: 00823289-3/2023-01396
  •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 发文机关: 三亚市海棠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23-06-29
  • 发文字号: 海棠府〔2023〕237号
  • 发布日期: 2023-06-29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 有效
  • 效力说明:

关于给予2022年度第一批考核优秀事业单位人员记奖励的通知

更新时间: 2023-06-29 08:27:00

三亚市海棠区人民政府

关于给予2022年度第一批考核优秀事业

单位人员记奖励的通知

区委各部门、区政府各部门、区属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三亚市海棠区委组织部关于三亚市海棠区区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2022年度考核结果的通知》(海棠组字〔202340号)和《三亚市海棠区人民政府关于海棠区2022年度事业单位科级以下人员考核结果的通知》(海棠府〔2023207号)工作要求,结合2022年期间各年度考核结果,综合各单位申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情况,并征求区政府等相关部门意见,现对我区2022年期间年度考核优秀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记奖励。具体如下:

一、奖励原则

(一)对表现突出、作出较大贡献,在本单位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给予嘉奖;对取得突破性成就、作出重大贡献,在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产生较大影响的,记功;对取得重大突破性成就、作出杰出贡献,在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产生重大影响的,记大功。

(二)对获得嘉奖、记功、记大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由奖励决定单位颁发奖励证书;获得记功、记大功的,同时对个人颁发奖章,对集体颁发奖牌。

(三)一次性奖金通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所在单位现有经费渠道解决,不计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所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额。各单位凭奖励决定向区财政局申请年度考核获得奖励人员的一次性奖金。

二、奖励标准

对获得奖励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给予一次性奖金,奖金标准为:嘉奖1500、记3000、记大6000

三、奖金、奖章及证书发放

嘉奖、记功、记大功一次性奖金由区财政局按奖励标准直接下达至各单位,各单位按财政审批程序办理并自行组织发放;记功和记大功奖章、证书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后发放给获奖励者本人。

四、奖励人员名单

2022年度第一批考核优秀记嘉奖奖励人员22

区项目推进服务中心:林兴理、邢评;区巡察服务中心:刘素贞;区干部档案信息管理中心:陈景香;区党群服务中心:翁晓;区综治中心:周晨曦;区项目投资服务中心:王芳珍;投资评审及项目绩效评价中心:陈绣雯;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刘长勇;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陈伊玲;区计划生育服务所:林虹;区教研室:符文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海棠分局:赵勤新;区应急联动中心:黎道皇;林旺卫生院:张俊政、王会华、官业隆、林燕、胡晓梦、吴艳花;藤桥卫生院:黄玲、蔡少晶。

附件:附件1:中共三亚市海棠区委组织部《关于三亚市海棠区区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2022年度考核结果的通知》(海棠组字〔2023〕40号)

       附件2:三亚市海棠区人民政府关于海棠区2022年度事业单位科级以下人员考核结果的通知

三亚市海棠区人民政府    

2023629日      

(联系人:董婉莹           联系电话:88810267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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