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海棠区财政局
关于《三亚市海棠区中小学班级经费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更科学合理保障学校和教师开展教学活动,激发班主任及科任教师教学积极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区中小学班级经费管理,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和《义务教育法》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局结合海棠区中小学校实际情况,拟定了《海棠区中小学班级经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就有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9月7日至2021年9月16日。
二、意见建议反馈途径
(一)书面意见寄送至三亚市海棠区财政局(地址:三亚市海棠区人民政府办公楼二楼232房,邮编:572000,联系人:李宏坤,联系电话:0898-38888059),请在信函封面上标注:“海棠区中小学班级经费管理办法反馈意见”;
(二)电子邮件请发送至syhtqczj@163.com,请在标题处标注:“海棠区中小学班级经费管理办法反馈意见”;
(三)通过网站在线征集系统留言。
为了便于联系,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的,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个人提出意见和建议的,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
三亚市海棠区财政局
2021年9月6日